奈曼旗民政局2021年5月份工作总结及6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105

2021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5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5月份城市低保资金187.9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848户3420人;分别对大沁他拉镇、新镇、黄花塔拉苏木、义隆永镇、苇连苏乡、治安镇、八仙筒镇新申请与变更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和低收入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共计1000余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比对信息3.7万条信息,发现疑点数据2条,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对新旧低保档案进行扫描存档,所有档案已扫描成电子版。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完成一、二季度特困人员调标资金发放工作以及五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对全旗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台账和系统维护更新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开展青龙山殡仪馆建设项目土地手续及前期立项工作。申报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老哈河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统计上报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监测月报表,各养老机构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入住人员录入工作。继续开展“科尔沁爱眼行”社会公益项目,配合通辽市朝聚眼科医院协调各苏木乡镇做好手术前期的人员筛查、摸底工作。配合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到奈曼旗新镇伊和塔拉嘎查开展民政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爱在有所,情暖童心”五四青年节特别关爱活动,隆重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中期推进会暨奈曼旗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培训会,奈曼旗16个苏木乡镇儿童督导员、355个行政村儿童主任参加培训。

2、社会事务工作。如期完成2021年二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中国社会工作网奈曼旗社工登记录入工作。逐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建立工作。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求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结合文明城创建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街道巡查综合治理行动,及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检查行动,监督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平稳有序进行生产经营。积极配合市局推进全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对高速公路东连接线两侧坟墓进行平迁坟整治。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检查,确保全旗殡葬用品市场无违规经营销售行为。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期间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印制宣传单2万份、制式标语50条、制作悬挂宣传条幅15幅。按照要求对东明镇、治安镇重点走访排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本月结婚登记272对,离婚登记申请110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54对,补办婚姻登记69对。区划地名本月调处各级边界纠纷案件6宗,其中乡级界线纠纷4宗,旗县级界线纠纷2宗,实地踏勘认界7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简册2021》(蒙汉双语)的要求,已核对修改旗、苏木乡镇蒙汉语标准名称、行政区划代码,以及所辖嘎查村、社区标准名称和数量。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永远跟党走”—城乡社区“我帮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文件转发到各嘎查村社区,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按自治区要求统计城乡社区工作者接种疫苗情况,奈曼旗共355个嘎查村、18个社区,共有城乡社区工作者2497人,其中嘎查村“两委”成员2005人,社区工作者(两委成员+社区专职人员)492人。截止目前,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1324人,占53%。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民政部门职责,梳理 2001年以来本地已经完成撤并调整的村庄、正在进行实施的村庄以及已经启动尚未实施的村庄在撤并调整中是否有不合规、不合民主程序的情况,2001年全旗有529个嘎查村,2003年6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撤并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意见》(内党办发〔2001〕1号)精神,在全旗开展了合并嘎查村工作,撤销了174个嘎查村,全旗嘎查村减少至355个。继续督促各苏木乡镇按时按质完成全国基层政权系统清理录入工作,下一步将统一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转发《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督促街道各社区开展活动,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村社组织换届后的基层治理,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自治能力,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下发各苏木乡镇,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下简称“两约”)修订完善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稳妥推进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截止2021年5月26日,办证大厅共办理民办非企业变更2件;社会团体注销1件;78家民办非企业、28家社会团体网上年度检查合格并到窗口报送了纸质版材料。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坚持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学习积分名列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茅。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本月发布廉政课程3期,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掌握养老服务机构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措施实,有效提升了服务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第五期集中学习会和“学党史、读原文”专题学习教育读书学史活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传承优良传统,弘扬斗争精神。

(五)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同时查验“健康码”等应用程序,并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人员配置,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上报工作,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2021年6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发放六月份城镇低保资金,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新申请户与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时对系统维护更新;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三季度特困人员生活、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镇敬老院、青龙山殡仪馆项目建设和各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继续配合通辽市朝聚眼科医院开展“科尔沁爱眼行”社会公益项目。开始2021年三季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民、精简退职、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工作。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呼和浩特有所社会服务工作中心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对治安镇明斯台、八仙筒镇四林筒两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跟进,帮助其了解政策,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继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纸质档案建立工作,加强与残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确保资金精准、及时发放。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深入开展 “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全面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救治、寻亲、安置等工作。整理“三沿七区”“住宅式”硬化大墓、豪华墓等重点问题整治台账;继续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思想观念。对南部山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殡葬改革宣传整治活动。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做好区划和地名系统的对接工作;按照通辽市关于旗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第六轮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配合库伦旗民政局,进行奈曼旗与库伦旗行政区域界线的界线、界桩、参照物的实地检查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开展大沁他拉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工作,进行入户走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继续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督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做好换届档案归档和建章立制、修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工作。继续完善和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清理录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和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通辽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旗委、旗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为民爱民实践,自觉增强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履行好兜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任务,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微信廉政小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学习,开展积分排名比赛,督促全体党员“比学赶超”,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塑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职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加深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爱党爱国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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