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规范旅游企业行业评审挂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奈政办字〔2021〕39号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146

旗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旅游相关行业企业:

现将《奈曼旗规范旅游企业行业评审挂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5月24日

 

 

奈曼旗规范旅游企业行业评审挂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加快旅游发展推进会议精神,引导我旗餐饮、住宿、旅游商品等涉旅企业的提档升级,进一步推动我旗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餐饮、住宿、旅游商品企业提质升级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标准指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突出抓好标准化建设、星级创建、评审挂牌、宣传推广等方面内容,推动全旗旅游接待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是围绕优质旅游目标,以标准化推进旅游产业提档升级;二是围绕创服务名牌路径,积极评审挂牌适应市场的餐饮住宿旅游商品企业;三是围绕提质增效观念,进一步强化餐饮住宿旅游商品企业服务质量管理。

三、实施范围

(一)旅游推荐宾馆酒店

1.计划申报国家星级饭店单位。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首先进行自评,符合标准的,可以在今年开始评选,上报申报材料,进行国家级评定。

2.宾馆酒店推荐。根据《奈曼旗酒店住宿行业服务质量评定标准》,通过申报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酒店、宾馆进行推荐。

(二)餐饮饭店

根据《奈曼旗旅游餐饮风险等级评定标准》,通过申报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饭店进行推荐。

(三)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奈曼旗旅游食品商品类评分标准》,通过申报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牛肉干、奶制品、果干、咸菜干、麦饭石、民族服饰、杂粮、蒙古刀等旅游商品企业进行推荐。

四、实施时间

(一)数据收集(5月10日—24日)

由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务局、旗餐饮住宿协会等单位对旗域内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企业数据进行先期统计。

(二)验收挂牌(5月25日—7月20日)

1.召开全旗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企业动员大会。

2.全旗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企业申请创建。

3.对申请的企业进行初核及现场评审。

4.对评审合格的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企业进行挂牌。

五、评审办法

(一)制定标准。根据我旗文化旅游业及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企业等服务行业发展实际,在设施设备、基本功能、服务水平等方面,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务局、旗餐饮住宿协会联合制定《奈曼旗酒店住宿行业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奈曼旗旅游餐饮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奈曼旗旅游食品商品类评分标准》。

(二)联合推广组织实施。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商务局、旗餐饮住宿协会四单位联合成立的评审小组,对参评的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企业进行评定,并挂“旅游接待信得过”牌子。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为保证挂牌的企业服务质量,由四单位联合成立监督管理小组,每年定期对挂牌企业进行年度审核,建立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酒店要求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摘牌处理,不再对外推介。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旗政府统一领导,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务局、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的推广评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任务分工。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务局、旗餐饮住宿协会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推广。为保证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加强对外宣传推广,务必让各企业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我旗整体旅游服务接待的水平的提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和完善此项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推广、评定、退出等机制,对于表现良好的挂牌企业可在消防、安全、卫生等各类许可证照办理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推动我旗酒店行业有序高质量发展。

住宿行业联系人:

陈婧媛    旗商务局副局长  15048529521

餐饮及旅游商品行业联系人:

王大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13947514987

旅游星级酒店申报联系人:

      旗文化和旅游局产业资源股股长  1500473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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