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 | ||||
责任类别 | 责任内容 | 具体目标及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 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项工作之中同部署、同研究。(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 | 1.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度工作,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层层细化责任分工。2.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令不止、拒不执行等违反纪律的行为。4.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 全年 | 李茂平 |
2、健全工作机制。(1)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区、市、旗委、旗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2)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措施,增强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行使。(3)督促各股室、各单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 | 1.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及时做好区、市党、旗委、旗纪委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2.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3.半年进行1次督查,年底组织开展对局系统各股室、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 | 全年 | 李茂平 | |
3、深化党风廉政教育。(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和学习范畴。(2)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崇尚氛围 | 1.制定《住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每星期组织开展一次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规矩和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党员干部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 全年 | 李茂平 | |
4、选好用好干部,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
1、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发生。2.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全年 | 李茂平 | |
5、深化作风建设。 |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旗委的配套规定,坚决整治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2.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加强事务管理,努力构建决策科学、合理的权利运行和监督协调机制。 |
全年 | 李茂平 | |
6、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行政。 | 1.严格实行党务公开,对党组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及时通过局宣传栏进行公示、公开。2.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管人制度。3.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国(境)的管理。 | 全年 | 李茂平 | |
7、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全年 | 李茂平 | |
党组主要 负责人责任 |
1、履行领导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住建局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 1.研究制定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2.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做到及时协调及时解决。3.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 全年 | 李茂平 |
2、履行推动职责。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平均反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纠正,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 | 1.主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和指导各股室、各单位一月一报告和分管领导一季度一检查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落实。2.落实“约谈提醒”制度,达到防止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目的,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零发生”。 | 全年 | 李茂平 | |
3、履行监管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现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旗纪委报告。 |
1.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听取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 全年 | 李茂平 | |
4、带头廉洁从政。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从自己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制度,自觉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 全年 | 李茂平 | |
党组其他 班子成员责任 |
1、担当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 | 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 全年 | 田爱军 郑立东 周秀勇 张忠新 林春山 |
2、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 指导各支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融入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之中,创新工作机制,筑牢防腐防线。 | 全年 | 田爱军 郑立东 周秀勇 张忠新 林春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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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监管责任。重视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职责等情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 落实分管领导季度检查制度,加强局机关各下属各股室、各单位的经费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较大的及时报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全年 | 田爱军 郑立东 周秀勇 张忠新 林春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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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己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单位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个事项制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 全年 | 田爱军 郑立东 周秀勇 张忠新 林春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