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1年4月份工作总结及5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5-06 浏览次数:102

2021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4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4月份城市低保资金187.53万元,发放二季度农村低保资金3124.63万元。对大沁他拉镇新申请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和低收入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共计200余户,已入户核查112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权下放工作全面落实,低保中心按要求进行全面监管。对新旧低保档案进行扫描存档,所有档案已扫描成电子版。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完成二季度特困人员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为43名城镇特困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5.93万元,护理补贴资金3.927万元;为1994名农村特困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资金390.975万元,护理补贴资金77.4045万元。完成4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救助资金27.9万元,受助困难群众86人。对全旗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台账和系统维护更新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开展青龙山殡仪馆建设项目土地手续及前期立项工作,青龙山镇敬老院主体楼房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完成奈曼旗三座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工作,申报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追加资金3个,申报社区建设项目9个。发放2021年二季度孤儿补贴23人12.97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45人25.192万元、三民补贴149人50.4576万元、精简退职补贴43人1.4万元,高龄津贴6287人192.51万元。参加“科尔沁爱眼行”社会公益活动启动仪式,配合通辽市朝聚眼科医院协调各苏木乡镇做好手术前期的人员筛查、摸底工作。统计上报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监测月报表,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配合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继续开展奈曼旗困境儿童信息排查和需求评估工作,预计四月底全部完成,目前已完成195个嘎查村,728户困境儿童和132户留守儿童入户摸排工作,同时为每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建立信息档案。

2、社会事务工作。如期完成2021年二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中国社会工作网奈曼旗社工登记录入工作。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求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结合文明城创建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街道巡查综合治理行动,及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人。为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绿色、平安、和谐、安全、有序的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殡葬管理所累计疏导车辆5950余辆,接待祭扫群众16280人次,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市局推进全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对高速公路东连接线两侧坟墓进行平迁坟整治。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检查,确保全旗殡葬用品市场无违规经营销售行为。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期间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印制宣传单8万份、制式标语120条、制作悬挂宣传条幅50幅。按照要求对东明镇、治安镇重点走访排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本月结婚登记163对,离婚登记申请109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64对,补办婚姻登记76对。区划地名本月调处各级边界纠纷案件6宗,其中乡级界线纠纷4宗,旗县级界线纠纷2宗,实地踏勘认界7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弘扬红色地名文化,讲好家乡地名故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各界征集红色地名故事,共上报地名故事2条、多媒体照片1组、短视频1条。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通知》和全旗嘎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全旗15个苏木乡镇街道373个嘎查村全部完成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选举,共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092人,选举村民代表4998人,相关报表上报市民政局。根据通辽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地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关于修改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督促各苏木乡镇按时按质完成系统清理录入工作,目前已完成白音他拉、苇莲苏、东明、黄花塔拉四个苏木乡镇,下一步将统一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金民工程”村(居)组织代码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大沁他拉街道九个社区重新核对编码,已完成上报市民政局。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稳妥推进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旗171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截止4月26日,办证大厅共办理民办非企业变更3件;65家民办非企业、19家社会团体网上年度检查合格并到窗口报送了纸质版材料。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坚持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学习积分名列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茅。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本月发布廉政课程4期,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组织2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来到全旗义务植树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期、第四期集中学习会,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传承优良传统,弘扬斗争精神;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政自律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起到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警示意义和教育意义。

(五)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同时查验“健康码”等应用程序,并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人员配置,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上报工作,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5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发放五月份城镇低保资金,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新申请户与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时对系统维护更新;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全旗各苏木乡镇(场)涉及的事权下放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镇敬老院、青龙山殡仪馆项目建设和青龙山镇敬老院主体楼房项目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继续配合通辽市朝聚眼科医院开展“科尔沁爱眼行”社会公益项目。开展全旗大型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进一步明确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更好的做好儿童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纸质档案,加强与残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确保资金精准、及时发放。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深入开展 “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全面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救治、寻亲、安置等工作。整理“三沿七区”“住宅式”硬化大墓、豪华墓等重点问题整治台账;继续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思想观念。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做好区划和地名系统的对接工作;按照通辽市关于旗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第六轮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积极准备联合检查前期动员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继续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督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做好换届档案归档和建章立制、修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工作。继续完善和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清理录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和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通辽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旗委、旗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为民爱民实践,自觉增强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履行好兜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任务,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微信廉政小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学习,开展积分排名比赛,督促全体党员“比学赶超”,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塑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职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加深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爱党爱国的热情。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