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层司法所,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尤其是妥善解决“三无人员”的实际困难是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走向新生活的一项重要职能,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着党史学习和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做实事”活动督促各司法所及时妥善落实此项工作。3月28日,治安镇刘某刚刚刑满出狱,第二天治安司法所长梁宝玉即专程家访,了解掌握其生活安置和居家隔离情况。快50岁的刘某从未曾安家立业,亲属也敬而远之,生活一时没有着落,属于典型的“无处可居、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如何妥善安置刘某,成为梁所长必须做好的一件要紧事。梁宝玉所长和多个部门协调联络,没几天,将其安置在奈曼旗东明镇王某家放羊,一年工资2.4万,管吃管住,为了保障雇主和雇员的合法权益,梁所长还领着刘某到公安部门补办了户口本和身份证,起草了用工合同,并见证了王某与刘某签订雇佣合同。考虑到刘某的长期安置问题,梁所又与治安镇民政办和旗民政局初步沟通,申请办理农村低保,目前,正按有关政策依程序办理中。
在梁所的奔走下,刚刚出狱的刘某,生活又重新燃起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