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现将奈曼旗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突出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的突出问题;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突出问题;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突出问题;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突出问题;
七、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突出问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
我们诚恳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0475—4227832 4227813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