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镇保乐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做好村民自治,维护社会稳定,
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位村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
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鼓励村民举报违法行为,对
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对未参与违法行为且举报属实的,视情奖励100
元。对积极见义勇为的,视情奖励500元
第二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
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二:禁毒禁赌会
组长:丁昌雨(支部书记) 刘杰(副主任)
成员:梁洪君 吴国会
1、反黄反毒。对涉黄涉毒的,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赌博。村民以麻将、扑克、象棋等方式进行娱乐,
不得有金钱的输赢。一经发现,构成赌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参与的,直接取消资格;五保户参与的,
只没收相应款物。
第五条严禁酒后滋事,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经劝导无效
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严禁造谣、信谣、传谣,不传播负面信息。对拨弄是非、
混淆视听的,村委会及时正视听,让居心不正的人没有市场。不得在
各类媒体发表、转发不实的信息。
第七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对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未构成犯罪的,按公共财产造价的5倍处罚;非故意的,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严禁私人物品占用公共场所和设施,经劝告无效的,罚
款100-500元/次,并责令限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确需临时占用的,
报村委会审批。
第九条严禁私自开荒,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承包地、口
粮田不得私自扩大经营面积,对于村民建房屋、棚舍、取土等情况,
依据法律政策进行申报审批。
第十条严格按审批指标采伐林木,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
或他人的林木。对房前屋后等不需办理采伐指标的林木的
采伐,需报村委会审批;未经审批采伐的,按实际株数,每株罚款
100元。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禁牧政策。禁牧期内放牧的,一经发现,每
头(只)罚款50-100元。
第十二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
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严禁牲畜破坏庄稼,对牲畜损坏庄稼,青苗、秸秆的
经发现,小畜每头(只)罚款50元,大畜每头只罚款100。
第十四条:严禁在防洪大坝取土,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0
元,并且责令恢复原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消防安全
第一条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焚烧秸秆,严防山火发生。提倡文
明祭祀,对焚烧秸秆每发现一次,每亩罚款100元。
第二条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私拉乱接电路,一经发现,向电力部门举报。
第三条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
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四:村荣村貌
第一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其
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第二条鼓励村民学习生产、生活、健康、安全等知识,提高防
范意识。鼓励村民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类知识讲座、活动等。
第三条爱护环境卫生,每位村民都有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的义务。
院内、院外周围定为各户卫生责任区,随时清扫。对于责任区环境脏、
乱、差的予以曝光。对随地乱泼、乱倒、乱扔垃圾的,每发现一次处
罚500元。
第四条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邻里互助、村民互助。
对村内贫困户,由党员或村民代表一对一包联。
五:红白理事会
组长:丁昌雨(村支部书记) 刘杰(副主任)
成员:吴国会 张占平
1、村民办红白喜事一律要向村委会报告,由村红白喜事理事会
监督指导。红白喜事理事会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民小组长组成。对
未经报告私自举办的罚款2000元。
2、对于婴儿十二天、满月、百天只能操办一次。
3、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只能举办一次寿宴。
4、不得举办升学宴,违者罚款2000元。对每年升入高校的学生,
在开学前由村委会组织座谈会,表示祝贺。参加人员为学生本人及其
父母。座谈会上由村委会负责,适当摆放水果、瓜子、糖果。
5、不得举办乔迁宴,违者罚款2000元。
6、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宴席不得随礼。若建
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随礼,直接取消资格;若五保户随礼,由村委会没收。
第五条提倡健康的文体活动,鼓励在业余时间参加村级或自发组织的健康文体活动。
第六条减少矛盾纠纷。有矛盾纠纷,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求助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村委会申请法律渠道解决。
每位村民都要讲文明、讲礼貌、讲诚信、讲道德,提倡文明健康
的生产生活方式。
六:道德评议会
组长:丁昌雨(村支部书记) 刘杰(副主任)
成员:赵德祥 梁洪君 张春艳 孙悦海
第一条,反对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家庭成员,经劝导无效的,由
村委会申请法院处理。
第二条,自觉遵守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优生优
育,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
的法定义务。对未尽义务的,特别是对父母未尽膽养义务的,由村委
会申请法院按每位6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1000-2000元的标准,由子
女向老人支付赡养费;子女拒不支付的,上报司法部门解决。当事人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直接取消资格。
第四条,开展文明家庭、幸福家庭、美丽庭院等文明创建活动,
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先向镇政府推荐命名,命名后由村委
会奖励100元,并登“善行义举榜”表彰。
七:村民议事会
组长:丁昌雨(村支部书记) 刘杰(副主任)
成员:吴国君 王洪玉 丁继方 张店玉
村上事务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按532工作法执行。
以上内容,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委会负责总体实施,村民
小组长具体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和村民组长履职情
况。
第一条,以上涉及奖励、罚没款资金事项,年终向村民公示。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
天之后生效。同时上报治安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经村党总支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
代表提议,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提议,可修订具体条款。
第四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保乐村民委员会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