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1日在奈曼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 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旗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履职尽责,主动服务美丽奈曼建设
紧紧围绕旗委工作部署,通过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平等保护、加强风险研判、化解社会矛盾等检察服务,推动奈曼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紧扣发展环境积极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重视保护非公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预防咨询、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125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6次,依法办理集资诈骗、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件27人。紧扣民生民利保障、强化为民司法,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办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3件。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职务犯罪9件11人。紧扣“绿色崛起”主题,强化生态检察,精准打击犯罪,守护绿水青山,依法办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33件42人。
二、聚焦社会治安治理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平安奈曼建设
始终把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一年来,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4件185人,同比分别上升了50.2%和68.2%,不批捕19件43人;提起公诉305件416人,同比分别上升了61.4%和74.1%,不起诉4件7人。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3件45人,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2件80人,依法办理危险驾驶犯罪84件84人,涉黄赌毒犯罪22件33人,依法办理因农村土地纠纷导致涉众型犯罪17件58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张承英工作法”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检察长接待、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41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加大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乡镇检察室创新为民服务“一三六”工作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开展法制宣传10次,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土地纠纷等各类矛盾15件,为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8件。
三、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廉洁奈曼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一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9件21人,同比件数上升了26.7%,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2件16人,渎职侵权犯罪3件5人,国家工作人员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聚焦问题突出领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查办骗取、侵吞、挪用支农惠农资金和民生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9件11人。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年度报告制度,建成网上警示教育平台,开展“预防邮路”建设。对全旗换届选举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以涉农惠农、精准扶贫为主要内容,深入基层开展警示教育10场次。
四、继续强化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力促进法治奈曼建设
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9件,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3件,提出抗诉3件。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办理民商事执行监督案件26件,支持起诉4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工作,向怠于履行职责的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14份。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坚持驻所检察制度,发出检察建议29份。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出检察建议30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25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派出8名检察官到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性侵害预防教育”等系列宣讲4次。公诉科被评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目前我院有员额检察官15人,全部配置到业务岗位办案,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认真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全年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260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统一权力清单,压缩审批环节,坚持随机分案、网上审批、流程监控,做到处处留痕,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建成远程提讯、远程接访、检察服务大厅、出庭一体化平台、移动检务通等项目。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全年共制作电子卷宗333件1054册,电子卷宗覆盖率达到100 %。完成青龙山检察室独立办公区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努力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在智慧检务建设上进行“微创新”,由办案一线干警自主研发了刑事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计算平台,并进行深度开发和全面推广,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把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做好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积极开展案件线索、未结案件以及涉案款物“三项清理”和衔接移送工作,在转隶过程中,确保了队伍思想稳定、工作平稳过渡,转隶工作顺利完成。1978年我院恢复重建以来,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广大干警听党指挥、忠诚使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办理了一大批职务犯罪案件,转隶之后,他们精神饱满,士气高昂,对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充满信心。
六、积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深化政治建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灵魂工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队伍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整顿建设活动,组织“读书月”、演讲比赛、“争先锋、做表率”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坚定理想信念,促进以党建带队建。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帮扶村开展支部共建,1名干警被评为群众身边好党员。
强化素质强检。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参加公诉论辩赛、法律文书评比、交流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锻炼队伍,有32个集体和个人获旗级以上表彰奖励,3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千名骨干人才,1名干警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妇联授予“北疆最美女检察官”称号,1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通辽市2017年度法治人物。
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职能作用,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队伍“零违纪信息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