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 曼 旗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5年2月28日在奈曼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全旗各族人民的关心支持下,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平安、法治奈曼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我院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了“黑地沟油”、非法邪教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97件128人,经审查逮捕79件100人,同比分别上升了68%和5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4件213人,提起公诉156件212人,同比分别上升了79%和86%。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采取事先预防和跟踪监督等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以及主动认罪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对3名在校学生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并做好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年来,我院按照中央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0万元。与旗纪委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危土房改造等国家惠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专项查处工作,立案查办了库伦旗商务局长李某某和科长文某某等贪污、滥用职权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个案预防、系统预防、重点预防和警示教育,推进了“侦防一体化”工作进程,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认真落实、完善年度报告和预防建议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的专题研究和报告,年内开展预防调查37件,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参考。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年来,按照上级院部署,以推进“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个专项工作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新领域监督,切实规范和增强了法律监督实效。在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实施立案监督6件,追捕4人、追诉2人、追诉单位犯罪2个,对2起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审判监督工作中,提请抗诉案件2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开展了“双百”执行监督和委托评估拍卖、司法鉴定民行案件专项监督工作,办理民行监督案件20件。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坚持驻所检察制度,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两次实地回访考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监督纠正。
(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设立了刑事申诉被害人救助基金账户。开展了“擦亮窗口、服务群众、提升形象”活动,启动控申接待、案件管理和检务公开三个大厅建设,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点名预约接访和案件回访等多元化接待机制,实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预约制度,以电话预约、公布微信账号、制发工作联系卡、设立了蒙汉“双语”便民服务岗等形式开通信访接待绿色通道。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9件,其中15件为集体访,全部得到妥善处理,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民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查办案件积极帮助有关地区和单位,特别是重点区域、要害部门及时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3份,有关部门全部予以采纳。加强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和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建设,设立了专职网络管理员和网评员,有效应对了涉检网络舆情,推进了“阳光检务”。开展了“检察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活动,新任3名干警为全旗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成员,选派10名检察官继续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了校园安全。
(五)推进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一年来,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要求,我院继续按照“突出特色、强力推进、规范运作、力求实效”的思路,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作用,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把服务园区工业经济发展、预防涉农涉牧职务犯罪和推行蒙汉“双语”诉讼接待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实践对基层司法活动监督的途径,促进司法活动的公平公正。一年来,依托检察室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开展法制宣传20余次,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8件,为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7件。建成了青龙山检察室独立办公区,八仙筒检察室独立办公区正在规划设计当中。
(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年来,我院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顽疾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广泛征求了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两代表一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的意见,发放调查问卷1400余份,归纳梳理12条问题意见和105条建议。我院立行立改,在办案用车、人财物管理、办案安全、办案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开展了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活动中,我们选树了全区最美基层检察官张承英同志作为身边的典型和标杆,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了宣讲。以她的事迹为原型,我们自编自演了配乐诗朗诵《夜已深》,在科尔沁检察文化周上荣获创作奖。她本人当选2014年全区“十佳法治人物”和第五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并被高检院女检察官协会向全国妇联推荐为“巾帼建功标兵”。认真抓好“五个一”帮扶、法律服务全覆盖和“三推进一促进”活动,深入开展了“四个一批”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积极协调为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以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三个推进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全面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推进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把手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从检纪律,建立廉洁从检承诺制度,特别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杜绝了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的发生。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旗委、人大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对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交办的案件议题都认真贯彻落实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