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营子嘎查2021年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2021-04-08 浏览次数:112

腰营子嘎查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做好村民自治,维护社会稳定,

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部分 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位村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

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鼓励村民举报违法行为,对

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对未参与违法行为且举报属实的,视情奖励100

500元。对积极见义勇为的,视情奖励500-1000元

第二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

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三条反对邪教。不信、不传邪教。对传播邪教的,移交公安

机关处理;对只信不传的,由党员和村干部进行包联、监控、转化

二部分 禁毒禁赌

组长:包全(支部书记)

副组长:何照日格图 

成员:韩青松  包德  高孟和高力套

1、反黄反毒。对涉黄涉毒的,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赌博。村民以麻将、扑克、象棋等方式进行娱乐,

不得有金钱的输赢。一经发现,构成赌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未

构成赌博的,没收相应的款物,并按实际发生的款额处以一倍的罚款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参与的,直接取消资格;五保户参与的,

只没收相应款物。

条严禁酒后滋事,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经劝导无效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条严禁酒后驾车。对未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酒驾、发现一个报案一个。

条严禁造谣、信谣、传谣,不传播负面信息。对拨弄是非、

混淆视听的,村委会及时正视听,让居心不正的人没有市场。不得在

各类媒体发表、转发不实的信息。对发表不实信息未构成犯罪的,处

100-300元。

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对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未构成犯罪的,按公共财产造价的2倍处罚;非故意的,按原价赔偿。

条严禁私人物品占用公共场所和设施,经劝告无效的,罚

50-200元/次,并责令限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确需临时占用的,

报村委会审批。

第十条严禁私自开荒,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承包地、口

粮田不得私自扩大经营面积,对合同以外的部分,按实际经营亩数,

每亩每年收取200元承包费。对于村民建房屋、棚舍、取土等情况,

依据法律政策进行申报审批。对于未经批准的,责成本人恢复原状

并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严格按审批指标采伐林木,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

或他人的林木。对超指标采伐和私砍乱伐,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按实

际株数,每株罚款100元。对房前屋后等不需办理采伐指标的林木的

采伐,需报村委会审批;未经审批采伐的,按实际株数,每株罚款

50元。

第十条严格执行禁牧政策。禁牧期内放牧的,一经发现,每

次罚款500元。

第十条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对未构成违法犯罪的,视

捕杀、药杀数量,每只罚款10-100元。

第十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

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十:严禁牲畜破坏庄稼,对牲畜损坏庄稼,青苗、秸秆的

经发现,小畜每头(只)罚款10,大畜每头只罚款50元。

第十:严禁在防洪大坝取土,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水利部门来解决。并且责令恢复原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部分 消防安全

第一条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焚烧秸秆,严防山火发生。提倡文

明祭祀,对焚烧秸秆每发现一次,每亩罚款100元。

第二条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私拉乱接电路,一经发现,向电力部门举报。

第三条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

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村风民俗

第一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其

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第二条鼓励村民学习生产、生活、健康、安全等知识,提高防

范意识。鼓励村民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类知识讲座、活动等。

第三条爱护环境卫生,每位村民都有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的义务。

院内、院外周围定为各户卫生责任区,随时清扫。对于责任区环境脏、

乱、差的予以曝光。对随地乱泼、乱倒、乱扔垃圾的,每发现一次处

200元。

第四条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邻里互助、村民互助。

对村内贫困户,由党员或村民代表一对一包联。

第五部分 红白理事会

移风易俗,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组长:包全(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何照日格图

成员:包朝格图  额尔得木图  李布仁白音

1、村民办红白喜事一律要向村委会报告,由村红白喜事理事会

监督指导。红白喜事理事会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民小组长组成。对

未经报告私自举办的罚款2000元。

2、提倡婚事不索要彩礼,办事费用不得超过5万元,如超出五

万元,按超出额的1%收取服务费。

3、对于婴儿天、 满月、百天只能操办一次。

4、60周岁以下村民不得举办寿宴

5、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只能举办一次寿宴。

6、不得举办升学宴

在开学前由村委会组织座谈会,表示祝贺。参加人员为学生本人及其

父母。座谈会上由村委会负责,适当摆放水果、瓜子、糖果。

7、不得举办乔迁宴

8、不得举办开业宴

9、举办宴席,菜品数量不得超过坐桌人数的2个。每超1个罚

100元。

10、村民随礼不得超过200元,直系亲属除外。随礼过大部分由

村委会没收

11、60周岁以上老人不得随礼。

12、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宴席不得随礼。若建

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随礼,直接取消资格;若五保户随礼,由村委

会没收。

13、其他喜庆事宜宴席超过5桌的,要向村委会报备,未报备的

罚款2000元。

第六条提倡健康的文体活动,鼓励在业余时间参加村级或自发组织的健康文体活动。

第七条减少矛盾纠纷。有矛盾纠纷,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求助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村委会申请法律渠道解决。杜

绝非正常上访,造成非正常上访且未受行政、刑事处罚的,每人次罚

100元。

每位村民都要讲文明、讲礼貌、讲诚信、讲道德,提倡文明健康

的生产生活方式。

 道德评议会

组长:包全(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何照日格图 

成员:斯日古楞  吴明柱 宝梅花  

第一条反对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家庭成员,经劝导无效的,由

村委会申请法院处理。

第二条自觉遵守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优生优

,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育龄妇女应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

的法定义务。对未尽义务的,特别是对父母未尽养义务的,由村委

会申请法院按每位6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1800--2600元的标准,由子

女向老人支付赡养费;子女拒不支付的,当事人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

户、低保户,直接取消资格。

第四条开展文明家庭、幸福家庭、美丽庭院等文明创建活动,

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先向镇政府推荐命名,命名后由村委

会奖励100元,并登“善行义举榜”表彰。

 村民议事会

组长:包全(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何照日格图

成员:吴明柱,斯日古楞 包德  宝梅花,马哈斯额尔敦 包双宝 李布仁白音

村上事务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

以上内容,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委会负责总体实施,具体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和村民组长履职情

况。年终村民组长、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规民约》实施

情况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向村党总支述职。

第一条以上涉及奖励、罚没款资金事项,年终向村民公示。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

天。同时上报治安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经村党总支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

代表提议,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提议,可修订具体条款。

第四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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