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116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7)建国三十二年来,我们取得的主要成就是:

一、建立和巩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它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权,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的根本保证。

二、实现和巩固了全国范围(除台湾等岛屿以外)的国家统一,根本改变了旧中国四分五裂的局面。

三、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独立,胜利地进行了保卫祖国边疆的斗争。

四、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五、在工业建设中取得重大成就,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六、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改变,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七、城乡商业和对外贸易都有很大增长

八、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

九、人民解放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壮大和提高,由单一的陆军发展成为包括海军、空军和其他技术兵种在内的合成军队。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得到了加强,部队的素质和技术装备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进。在保卫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人民解放军发挥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作用。

十、在国际上,始终不渝地奉行社会主义的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倡导和坚持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全世界一百二十四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同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发展了经济、贸易和文化往来。这一切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条件,促进了国际形势朝着有利于世界人民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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