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子乡村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03 浏览次数:188

土城子乡村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一、换届要求

(一)村团组织班子候选人资格条件

团组织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党员、团员(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除外)。团员青年较少的村可适当放宽候选人的年龄、学历条件。

(二)村团组织班子职数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组成,设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

(三)团组织书记从现“两委”班子成员中选任

村团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班子中最年轻的党员或团员兼任。

二、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8日)

各团支部要认真梳理统计本地区村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和青年的基本情况,制定村团组织换届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专题部署换届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35周岁以下党员、团员的登记、审查、公示。(正在就读初中、中专、高中、大学、研究生的团员虽家庭居住在辖区内但团组织关系不在本村的,不作团员登记,不计算选举基数)。各村团组织确定的换届选举日前,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村团组织的团员可参加选举,计算为选举基数。

(二)换届选举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6日)

各村成立团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体系。由党组织书记召开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团员登记、公示情况汇报,确定新一届团组织委员职数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推荐团组织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公布推荐结果,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乡党组织和乡团委,村党组织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把关,由乡团委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资格联审,形成联审意见后书面反馈乡党委。对审查合格的,由乡团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反馈村级团组织,并在村级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团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委员选举产生后,召开团组织第一次委员会,根据多数委员意见,提名书记候选人,召开团员大会等额选举团支部书记。选举结束后,公布选举结果。


信息来源:杏树园子村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