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1年3月份工作总结及4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95

2021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3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3月份城市低保资金189.121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872户3461人。对二季度人户分离新申请户进行入户核实,共审批合格24户45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权下放工作全面落实,低保中心按要求进行全面监管。对新旧低保档案进行扫描存档。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完成三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救助资金29.8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27人。完成一季度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发放工作,为44名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16.29万元,护理补贴4.03万元;为1997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392.325万元,护理补贴77.08万元。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业务事权下放工作对接培训,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台账和系统维护更新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开展青龙山殡仪馆建设项目土地手续及前期立项工作,青龙山镇敬老院主体楼房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完成2021年二季度新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调查工作;发放2021年二季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民、精简退职人员补贴资金。上报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报表及报送自查评估报告和总结协助乡镇开展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中高龄津贴在享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工作。统计上报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监测月报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配合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全旗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开展线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政策宣讲与培训会,开展困境儿童入户信息排查和需求评估工作。

2、社会事务工作。如期完成2021年二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求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结合文明城创建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街道巡查综合治理行动,及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人。加大对全旗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配合市局推进全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检查,确保全旗殡葬用品市场无违规经营销售行为。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为人民群众详细讲解殡葬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期间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对近五年全旗殡仪馆火化数据录入全国殡葬信息直报系统。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工作,提前制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预案,坚决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本月结婚登记239对,离婚登记申请124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30对,补办婚姻登记112对。区划地名本月调处各级边界纠纷案件2宗,其中乡级界线纠纷1宗,旗县级界线纠纷1宗,实地探勘认界3次。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图编制规范,开展奈曼旗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全旗7个苏木乡镇的图形修改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按照《奈曼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和全旗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全旗15个苏木乡镇街道373个嘎查村全部完成了第十一届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率94.3%。选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485名,其中主任355名,副主任107名,委员1023名,书记主任一肩挑373人,占比100%。组织订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村委会成员当选证书,已全部下发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制定下发《关于修改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督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按时按质完成系统清理录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梳理本地区基层社区治理特色做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性做法上报市局。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稳妥推进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旗171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坚持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学习积分名列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茅。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本月发布廉政课程3期,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积极开展“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志愿服务”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让“雷锋精神”进一步深植于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也得以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推进事权下放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临时救助、高龄津贴4项行政给付的行政审批业务事权全面下放至全旗各苏木乡镇,截止目前已完成全旗所有苏木乡镇(场)的事权下放对接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党史百年·天天读”活动,每天在机关微信群发送党史学习资料,结合丰富翔实的历史文献和历史图片,生动、真实再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传承优良传统,弘扬斗争精神;召开2021年度全旗民政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动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团结拼搏,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五)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同时查验“健康码”等应用程序,并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人员配置,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上报工作,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4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对新申请的低保户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预计所有档案扫描成电子版。准备发放4月份城镇低保资金和二季度农村低保资金。继续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时对系统维护更新;持续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全旗第二季度新增特困人员进行抽查,对护理类型调整人员进行信息变更,对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不能自理人员监护人监护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和青龙山镇敬老院主体楼房项目建设,推进青龙山殡仪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立项工作。配合自治区第三方开展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活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完成2021年二季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民、精简退职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加强与残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确保资金精准、及时发放。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深入开展 “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全面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救治、寻亲、安置等工作。针对清明节集中祭扫问题,以人文殡葬、绿色生态殡葬为宣传重点,加大对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并安排专人到殡仪馆值班值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确保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安全运行;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做好区划和地名系统的对接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标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大沁他拉镇主城区街道设立工作。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图编制规范,继续做好奈曼旗行政区划图图形修改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继续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督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做好换届档案归档和建章立制、修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工作。继续完善和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清理录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和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通辽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旗委、旗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为民爱民实践,自觉增强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履行好兜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任务,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微信廉政小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学习,开展积分排名比赛,督促全体党员“比学赶超”,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塑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职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加深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爱党爱国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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