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经社区居代表会商议,本社区第十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登记选民时间定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5日。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时间以正式选举日2021年1月25日为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可参加选举。下列人员,将纳入选民登记范围: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社区居民;
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社区居民;
3.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社区居民会议或者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选民登记地点设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小组长处,对于偏远的地方,我们也将派工作人员入户进行登记。望社区居民互相转告,积极参加选民登记,行使选举权利。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