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落实八项规定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次数:169

融媒体中心落实八项规定制度汇编

一、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期间,不得随意脱岗、离岗或串岗,严禁上网炒股、打牌、下棋、 玩电脑游戏,不得外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凡办公务、开会、下乡等需要外出的,由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

4、因工作需要到旗外出差的,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差人员应根据出差时间长短,将本人承担的正在办理的工作向本科室人员交接,确保正常运转。

5、机关支部负责对平时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会议纪律

1、凡上级和相关职能单位召开的会议,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主要领导指定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参会的,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必须亲自、按时参加会议,不得层层安排他人代会。

2、严格控制机关会议数量和规模,必须要开的,要按照节约、简朴的原则安排,减少议程,缩短会期。

3、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安排他人代会。如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向组织会议的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4、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将通讯工具调整为静音或震动状态,不随意走动、搞小动作、交头接耳、打接电话、打瞌睡、看书报等,会场内严禁吸烟。

5.对参加不属于自己分管工作的会议,会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报告,做好相关落实衔接工作。

三、廉洁自律

1、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旗委的配套规定。机关人员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遵规守矩,爱岗敬业,为企业、为群众搞好服务。

2、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请吃请玩,不准收受红包、礼品,不准到企业报销个人消费费用单据。

3、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严禁酒后到单位或到其他公共场合滋事出丑,若被有关部门明查暗访,或被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处500-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4、下乡尽量从简,严禁吃服务对象的饭。

5、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机关人员不准聚众赌博,不准从事非法娱乐,不参与无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印鉴管理

1、机关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由财务保管,党支部印章由支部书记保管,工会印章由工会主席保管。

2、印鉴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除日常工作外,所有用印均由印鉴保管员登记备查,将用印时间、内容、经办人、批准人一一记录清楚,并由经办人签字。各类印鉴应按规定使用,不得随意在空白纸及其它物品上盖章。

3、印鉴原则上不准带出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申请用印人写出借据,标明借用时间和内容。

4、印鉴保管人员,必须遵守印鉴管理规定,涉及未公开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未经签批,不得用印,未经批准而私自用印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管理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保密管理

1、认真学习执行《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2、未经批准不得邮寄、传阅、复印涉密文件、资料。

3、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凡上网发布的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上传。涉及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的文件不得上网传阅,不准在联网的计算机上打印、保存。

六、办公用品管理

1、机关办公用品、打扫卫生用具、饮用水、纸杯等日常用品,由办公室按需求统一采购,其他科室到办公室登记领取。

2、电脑耗材的采购和维修,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指定供应商上门服务,使用人要在供应商出具的票据上签字确认,由办公室留存。

3、机关人员要本着节约原则使用文印纸张等办公用品。

七、公文、报刊管理

1、凡上级的指导性文件和要求承办的文件,以及其他下发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收取登记。外出开会人员带回的文件、重要资料和各科室自行收到的重要公文应及时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后再办理。办公室要及时到指定信箱领取文件。

2、收取登记后的公文、资料由办公室按照领导签批意见及时送达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科室落实、保存。

3、各文件起草要做到简洁、合法、规范。文件起草后,先由分管领导核查文稿数据、事实的准确性和所提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表达清楚要说明的问题,再由办公室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准确、规范等进行把关,最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印刷。

4、党报党刊征订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征订数量,及时收发。

八、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

1、原则上全体工作人员均应参加考勤,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进行考勤的,由中心班子会研究确定。

2、考勤实行上班签到,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到的,视为迟到。一月内累计五次迟到者,由中心班子会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3、上班原则上实行先签到再公出。若因开会、下乡、出差或办理领导交办事项不能签到的,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登记。

(二)请销假

1、干部职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须事前审批, 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2、一般干部职工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各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确认同意后,报中心主任审批。领导班子副职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请假由宣传部领导审批。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审批的,必须事先通过电话向有关领导请示,并告知办公室,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写请假条。

3、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提供医院证明。请假视时间长短,应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假期结束后,须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向分管领导销假。

4、法定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的期限和待遇按国家和旗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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