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次数:137

 

 

 

 

 

 

 

奈曼旗红十字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奈曼旗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和负面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就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

3.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党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全年至少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年初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5.完善 2021 年度党组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党组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层层夯实主体责任。


 

6.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评估考核,对工作不实不力或发生突出问题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及时向纪检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领导能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

8.强化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工作的推进和检查,对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从严问责。

9.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旗委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10.按要求向旗委和旗纪委专题报告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剖析问题和查找不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 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推进预期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全局形成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良好政治生态。

1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过好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 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3.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坚守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把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14.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主要领导每年宣讲不少于 1 次,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

15.大力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立起“诚孝俭勤和”文明新风,立起遵规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立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6.认真落实旗委《关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做到不隐瞒、不包庇。


 

(三)选好用好干部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严惩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好旗委干部管理“五精准”制度机制,着力在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下功夫,以扎实有效促作为。

(四)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

18.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的政治责任,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19.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报旗纪委备案。

20.落实好旗委、旗纪委监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党组书记薛乌力吉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带头抓好落实。

2.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督促班子成员听取研究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支持和配合上级巡察检查,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4.审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二)推动工作落实

5.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带头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查纠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

(三)加强教育监管

7.掌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教育监管,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8.坚持缝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并提出具体举措,坚持中心组每年学习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内容。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并对所管理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谈话和教育管理。

9.积极推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干部。

10.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对“慵懒散漫虚”的干部进行“回炉锻造”或予以组织处理。

11.针对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建立监督防范的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和腐败预防工作。

(四)做好廉洁表率

12.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做到勤政廉政。

13.年底以书面形式向旗委和旗纪委监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4.落实旗委、旗纪委监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石振波同志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协助党组书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安排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至少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加强分管领域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分管领域“慵懒散漫虚”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警示、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域工作不在状态、能力不相适应的干部及时向党组提出“回炉锻造”建议。

4.加强分管领域日常监管,每年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对分管干部至少就作风建设或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开展1次集体谈话,对分管干部作风建设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5.推动解决一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议并积极协助查处问责一批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干部。积极配合旗纪委查办违纪违规问题。

6.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做到勤政廉政。

7.主动接受旗纪委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

8.承担上级部门、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奈曼旗红十字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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