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4 浏览次数:210

于印发2020年奈曼旗

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0年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严格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2020年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为切实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按照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通财资[2021]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32.18万元。为做好资金发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2020年,我旗主要遭受了干旱、暴风雨、风雹等自然灾害,灾害共导致全旗13个苏木乡镇、259个嘎查村、5.85万户、32.88万人、78.95万公顷农田受灾,直接经济损失5.23亿元。特别干旱灾害,6-7月末期间,奈曼旗中部、南部地区土壤失墒严重,沙日浩来镇、土城子乡、青龙山镇、新镇等地土壤干旱等级处于重旱,使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生长发育停止,大部分地块作物叶子萎蔫、干枯,玉米仅有30-50厘米高,绝收面积达1.66万公顷。因农作物前期停止生长,虽然8月初有明显降雨过程,旱情得到缓解,但农作物已经错过生长、开花期,直接影响农作物产量,受干旱农作物平均减产5成。据统计,全旗有16643户、40656人需生活救助。

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原则

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坚决杜绝资金挪用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三、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做好相关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上级下拨的冬春救灾款总量、充分结合我旗2020年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将2020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如下:

序号

单位

户数

家庭人口

需救助资金(万元)

拟分配资金数(万元)

备注

1

沙日浩来镇

2809

8825

219.99

100

2

新镇

1603

4897

164.29

80

3

青龙山镇

4045

7565

255.32

72.18

4

土城子乡

757

1968

60.09

60

5

大沁他拉镇

1254

3609

73.05

50

6

东明镇

605

1541

50.55

45

7

八仙筒镇

563

1972

75.97

45

8

黄花塔拉苏木

501

1326

43.49

20

9

固日班花苏木

515

1254

41.13 

20

10

义隆永镇

1267

2610

70.47

10

11

治安镇

1282

2151

58.07

10

12

明仁苏木

1007

1633

45.31

10

13

苇莲苏苏木

435

1305

17.61

10

合计

 1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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