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189

奈政办字2018〕164号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目前,自治区、通辽市对非洲猪瘟疫情高度重视,我旗防控形势也依然严峻。为做好国庆节期间及今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旗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现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非洲猪瘟发病过程短,发病率、死亡率高达100%,一旦发生疫情,对养猪行业和猪肉市场危害极大。各地、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全力以赴把好非洲猪瘟防控关,坚决防止疫情传入,确保我旗生猪养殖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市场稳定。

二、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落实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强责任担当,行政一把手要亲自督促、主动作为,严格依法落实疫病防控责任,对辖区内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按照行业职责,落实好生猪疫病预防、饲养管理、卫生检查、野外巡护等防控措施,加强对生猪产品的流通、加工、销售、餐饮各环节监管,形成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合力。发现异常要按照规定程序果断处理,要把握“快、早、小”原则,不能存有“等、靠、拖”思想。

三、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一)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严禁生猪及猪肉产品移动,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尤其在国庆节期间,重要交通道路设立的消毒检查站和出入外省市、外旗县的乡间道路要保证人员配备,进行24小时专人值守。防控设备、药品及时到位,对途经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生猪及其产品、猪饲料调运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加强对铁路运输和邮递物品的监管力度,铁路运输由旗交通局牵头,邮递运输由商务局牵头,旗食药监局、农牧业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切断一切违法调运生猪及猪肉产品渠道。

(二)加强生猪监测排查。对旗内大型生猪养殖场、养殖大户和散养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判断疫情形势,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加强餐厨剩余物管理。要建立和落实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处理、经营、转运监管机制,落实餐饮企业、生猪养殖场(户)等相关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泔水”等餐厨剩余物要进行分类处理,禁止泔水经营、转运、泔水喂猪行为,严控餐厨剩余物流入生猪养殖环节。

(四)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宣传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特别是针对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关切,要及时回应,有效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对恶意造谣、造成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组织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的督查暗访

旗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要在国庆节期间对各地、各部门非洲猪瘟排查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对问题底数排查不清,设卡防范人员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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