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是奈曼旗土城子乡高和村人,2020年5月,他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奈曼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孙某到土城子司法所报到时,情绪非常低落、心中有结节,想不通。
自己的地凭什么不让种!他说自己因为不懂法、不了解政策,是犯了错误,但是赔偿了钱还要接受社区矫正!土城子司法所长李广香了解到孙某的疑惑后,经常找孙某谈心,拉家常。跟他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跟他讲“土城子乡生态产业化”的乡域经济发展......渐渐地,孙某想通了。不知不觉孙某已经把司法所工作人员当作最可信任的人,有什么事总是第一时间告诉他们,征求他们的意见。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孙某有养猪的特长。遂积极引导帮助他发展养猪事业。2020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孙某瞧准机会,大力发展生猪养殖,现在养猪场已初具规模,仅母猪存栏已达50头,年出栏生猪820头,年收入增加130万元。现在,孙某的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在土城子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和关心帮助下,他完成了“从社区矫正对象到致富标兵”的转变!
奈曼旗土城子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引导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通过辛勤劳动、自主创业走好致富之路。辖区内的矫正对象从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并且无一人重新犯罪。
(土城子司法所 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