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方案
为全面落实旗委、旗政府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部署及旗纪委会议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方案。
一、提高政治能力,践行“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明确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分解责任,明确班子、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要节点做好工作安排和谈话提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精准查找各股室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
三、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分管作用,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掌握思想动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从政。规范公务接待、重大事项备案报告、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的执行,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做好重要节点工作安排和风险预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强化主体意识,精简优化办事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杜绝在开展业务工作中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备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三务”公开工作,向全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公开内容确保及时、全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从政相关理论、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及集体学习内容,每年“一把手”讲授廉政党课1次,组织集中廉政学习2次,警示教育2次,要突出主题,警示教育有具体案例,学习内容和形式要丰富全面、与时俱进。做好廉政提醒谈话工作,“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在中秋、春节前各进行1次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要在年初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1次廉政谈话,在干部任前、孩子升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重要节点做好廉政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