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6-12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工作计划请示
奈曼旗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19年6-12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呈上,请批示。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6-12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我旗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19年6-12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立足于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我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为构建和谐奈曼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合理安排计划检查次数;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督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工作;按时完成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行政执法力量情况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编制4人,事业编制人员4人,工勤编制1人。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3人,根据工作安排,参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6名,占机关行政执法人数的46%。
五、局机关总行政执法日的确定
由于机构改革,奈曼旗应急管理局3月底挂牌成立,人员和职责逐步落实,目前参与行政执法的股室有危化股1人,基础股2人,从6月份开始以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6人进行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
本机关总法定工作日:(214-67)日×6人,共882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380日。按前3年本机关平均数测算包括:
(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70个工作日;
(二)实施行政许可:45个工作日;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5个工作日;
(四)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5个工作日;
(五)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5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0个工作日;
(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八)开展宣传教育培训:35个工作日;
(九)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95个工作日;
(十)开展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5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共322个工作日。按本机关前3年平均数测算。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本机关监督检查工作日:882-380-322,共180个工作日。
六、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180个工作日,其中:
1.局长米爱军,计划安排25个工作日,其中:
(1)对全旗6户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2)安排非计划执法5个工作日。
2.副局长郭颖佳,计划安排35个工作日,其中:
(1)对全旗9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3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检查一次,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2)安排非计划执法5个工作日。
3.副局长刘继东,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其中:
(1)对5户露天矿山进行现场行政执法检查一次,计划安排15个工作日;
(2)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3)安排非计划执法5个工作日。
4.党组成员王顺,计划安排25个工作日,其中:
(1)对全旗6户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2)安排非计划执法5个工作日。
5.危化股,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其中:
(1)对全旗9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3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检查一次,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2)安排非计划执法10个工作日。
6.安全生产基础股,计划安排25个工作日,其中:
(1)对5户露天矿山进行现场行政执法检查一次,计划安排15个工作日;
(2)安排非计划执法1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380个工作日,具体安排如下:
1.局长米爱军,计划安排75个工作日,其中:
(1)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2)组织指导全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3)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安排15个工作日;
(4)承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15个工作日;
(5)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6)完成旗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2.副局长郭颖佳,计划安排75个工作日,其中:
(1)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计划安排15个工作日;
(2)负责全旗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20个工作日;
(4)按照上级部门和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5)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旗有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3.副局长刘继东,计划安排70个工作日,其中:
(1)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2)负责全旗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3)参与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
害等防治工作,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4)参与全旗灾害救助工作,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4.危化股,计划安排80个工作日,其中:
(1)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2)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3)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及备案,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4)进行对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督促整改等,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6)起草、印发、办理文件,撰写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5.安全生产基础股,计划安排80个工作日,其中:
(1)承办市局委托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安排15个工作日;
(2)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计划安排15个工作日;
(3)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督促整改等,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4)砖瓦用粘土、采砂、地热水、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备案登记,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5)开展非煤矿山三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7)起草、印发、办理文件,撰写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322个工作日,其中:
1.机关值班:计划安排20工作日;
2.参加各类会议: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3.学习、培训: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4.考核: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6.检查指导各苏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7.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安排90个工作日: 15天×6人(法定年休假,按照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计算),探亲假,婚丧假计划安排30天(具有不确定性);
8.参加党群活动:计划安排32个工作日。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适应新常态下执法工作需要。坚持抓队伍建设与抓执法业务相结合,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和能力。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各检查组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
(二)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廉洁执法、阳光执法。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指南(试行)》,确保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标准、行政处罚标准、复查标准基本一致。执法人员必须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监察人员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多部门、多层次联合执法,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
八、其他事项
本执法计划经旗政府批准后实施。
执法计划有下列情形需作出重大调整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一)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
(二)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的;
(三)其他需要报批的情形。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本机关及时制作有关文件,以存档备查。
附件:1.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19年行政执法监察职责分工
2.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19年确定的监察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