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31 浏览次数:146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19〕19号)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好2019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为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旗范围内统一开展。

   (一)开展启动仪式活动。旗安委会定于5月31日组织成员单位和企业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会议,开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动员。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成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一是开展集中宣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集中宣讲,采取负责同志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组织宣讲团巡回讲等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二是开展新闻发布和大家谈。要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组织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等宣传骨干队伍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并组织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社会相关人士进行座谈。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要采取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发放学习读本,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多方位传播安全发展理念。

   (三)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旗安委会定于6月16日,组织成员单位和企业统一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的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广泛宣传,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高潮。

   (四)开展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至少选择1个地区、部门或企业作为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试点,深入试点组织开展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征文、摄影比赛、书画创作等活动,调动、吸引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民众积极参与安全文化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和民众的安全意识。

   (五)开展事故警示专题教育活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大型商场、医院、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相关单位普遍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线上安全月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以生产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校园安全、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等题材创作公益作品,经审核后报送至旗安委办。旗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精选部分优秀作品向通辽市推送,并在旗内主流媒体持续播发,实现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共创共享,在社会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九)继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特色活动。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三、全旗“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此次我旗“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万里行。要对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部门和企业,推动政府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先进典型培树万里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有重点、有选择地从安全监管一线和基层最前沿挖掘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参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北疆最美应急人”主题评选宣传活动。

    (三)开展新闻宣传万里行。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会同宣传部门,宣传推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旗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和考核评比。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落实与旗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邀请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型媒体共同研究制定活动宣传议题,策划推出一系列有内涵、有品质、有情感、有效果的新闻宣传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作联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作为、互相配合、发挥优势、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教育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基层安监员、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确定联络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于每周三17时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旗安委办,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

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于2019年6月7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1);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旗安委办(住建局办公楼510室),联系人及电话:包天良,0475-4226575(传真),电子邮箱nmqyjgljzhg@163.com。

 

    附件:1.奈曼旗“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奈曼旗“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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