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筒镇芒石嘎查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发布日期:2021-03-19 浏览次数:184

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1、 负责本村农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2、 办理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 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增进村民之间、村际之间和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

4、 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 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和利益。

6、 教育和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积极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7、 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8、 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移风移俗,树立新的道德风尚。

9、 充分发挥红白理会作用,提倡红白简办,禁止大操大办,村里对白事丧主进行安慰,并帮助处理后事。

10、 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1、 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半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或村民报账。


信息来源:八仙筒镇芒石嘎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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