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住建局2021年2月份工作总结
及3月份工作计划的函
旗委办:
根据旗委办《关于按月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通知》要求,呈报住建局2021年2月份工作总结及3月份工作计划。
一、2月份工作总结
(一)市政基础工程
1.奈曼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前公示。
2.推进奈曼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运维费评审工作。
3.调度2021年春季开工重点投资项目。
4.污水处理厂新区厂年2月份接收处理污水30余万吨,本月出水指标稳定达标,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完成一台压滤机的大修,基本保证了生化池活性污泥指标稳定,对各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低温污水正常处理;对深度处理间设备进行维护巡查,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5.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供水,自来水公司对水源井、10台潜水泵、电机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检修,定期对配套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机泵安全运转。
6.本月室外气温较往年偏低,根据其天气变化的特点,逐步调整锅炉和各换热站的运行参数,要求供热企业在节前做好准备,储备足够的煤炭,提高供热给回水温度,确保设备完好率,在室外天气变化的情况下,努力提高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本月对所有小区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都及时与供热公司沟通协调,要求及时处理。
7.完成对各燃气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各燃气企业进行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8.坚持通辽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机制,坚持日巡查、月检查、半年考核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归集及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工程
1.房屋登记业务受理方面共完成国有土地房屋转移登记76宗,登记面积8,314.73平方米;集体土地房屋转移登记2宗,登记面积176.18平方米;商品房首次登记77宗,登记面积8,759.2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26宗;抵押网签备案登记168宗;协助法院查封登记2宗;租赁备案登记2宗;信息查询122宗。
2.在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方面共完成商品房销售总套数428套(其中住宅371套,商业52套),销售总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万平方米,商业0.5万平方米),销售总金额为13476万元(其中住宅8851万元,商业4596万元)。
3.在住房保障中心工作方面完成实物配租公租房档案归档12户,对社区、街道工作人员运行操作线上申请公租房工作进行培训。
4.对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科技楼建设项目及内蒙古鼎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奈曼旗工业园区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资料进行了审核。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企业完善手续后开具备案通知书。其中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科技楼建设项目已于2月23日完成了招标会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棚户区改造工程
1.完成嘉和国和国际和华际一期A区二次挂牌工作。
2.发放嘉典新城已拆迁户的临时安置费。
(四)危房改造工程
1.督促各苏木乡镇继续开展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初步验收,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正在进行。
3.协调拨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资金18万元。
(五)工程建设管理
1.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安委办要求,协调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违法违规建设清查情况、小区幼儿园竣工验收情况等进行汇总上报。
2.按照市住建局、旗安委会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协调召开住建局安全生产会议,积极协调住建系统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整治活动。
3.制定并印发了《奈曼旗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换方案》,明确了退还项目、退还条件和退还方法,并按照方案要求大力推进我旗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作。
4.协助人社部门处理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将我旗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汇总向市住建局报送。
5.本月共办理审批事项54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7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3件;B类、C类安管人员安考证注册申报材料初审2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初审1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7件;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7件;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信息登记7件;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信息登记7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核定及延续4件;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3件。
(六)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对照认领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5个,分别一是截至2021年1月中旬,全旗有51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退,共计1095.42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1月中旬,全旗有19个项目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未退,共计176.8万元。三是消防验收审批划转后我旗有8个历史遗留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及备案。四是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攻坚不够,联合审批联合验收执行不到位,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未实现信息对接。五是燃气公司未开展网上办理业务、缴费点少;自来水报装执行“一次性告知”有欠缺。截止目前,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攻坚不够,联合审批联合验收执行不到位,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未实现信息对接及燃气公司未开展网上办理业务、缴费点少;自来水报装执行“一次性告知”有欠缺已整改完毕,可以销号,其余3项正在推进。
二、3月份工作计划
(一)市政基础工程
1.奈曼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完成审批,进行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
2.结束奈曼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第一标段评审工作;进入第四标财务评审工作。
3.编制2021年大镇市政道路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
4.3月份要继续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出水各项指标达标,同时采购压滤机配件,对另一台压滤机进行大修,保证脱泥效果;及时赊购污水处理所需药剂,尽最大可能保证药剂不断供,及时投加,做到不因缺少药剂,造成指标超标现象;对各处理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证污水正常处理。
5.积极推进城区老污水厂改造进度,老厂改扩建的初设已经于2020年10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图纸评审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落实项目资金,争取在2021年3月底完成前期全部工作,施工方进场施工,预计在2021年底投入运行,缓解东区污水厂运行压力。
6.围绕着供热运行情况,努力保障用户顺利用热,加强安全生产,保证设备完好率。针对天气变化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保障煤炭储备,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做好定点测温工作,及时处理和答复市民热线,努力提高供热合格率和用热户的满意度,督促企业做到科学调度,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组织人员对大镇城区居民供热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各班组对今冬供暖期间发现的问题和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都分别提出来,待下个月停炉前,组织召开一个分析会,把所有的问题找出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待方案确定后尽快实施。
7.继续加强对燃气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编制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做好老旧小区前期工作,继续做好物业督查、巡查工作、积极协调物业矛盾纠纷。
(二)房地产开发工程
1.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强化服务窗口建设,精简办事程序,减少提交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做到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业务无缝对接,树立房管工作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2.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2021年房地产市场领域乱象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方式、开发资质审核、规范合同、预售资金、售后交付等方面进行清查,并督促有问题企业整改,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3月份将对奈曼旗城市建成区既有建筑物清查信息统计工作和2个开发项目(鑫泽花园三期、名仕庄园4、5号楼盘)办理预售许可及资金监管。
3.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向社会宣传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和标准;二是开展巡查暗访,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退出制度。3月份继续对社区、街道工作人员运行操作线上申请公租房工作进行培训,加快线上申请业务办理。
4.抓好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继续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三)棚户区改造工程
1.计划准备迎宾大街西延、孟家段大街西延、福东路北延项目前期工作。
2.计划完成王府街、解放街、东明街东延项目。
3.计划对符合申领购房补助条件的拆迁户发放购房补助款。
4.计划对宇阳新城二期拆迁户做动员解释工作。
(四)危房改造工程
1.督促各苏木乡镇对公共厕所进行验收。
2.督促各苏木乡镇对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加快进度。
3.针对2021年危房改造任务做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各苏木乡镇对2021年危改任务进行再次核实。
4.上报2020年奈曼旗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五)工程管理方面
1.继续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对旗内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开展核查,协调开复工阶段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
2.冬季开工前举行送课进企业活动,做好对各参建企业的质量、安全培训及宣贯工作。
3.继续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依规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六)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推进我局对照认领的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优化营商环境的3个问题,分别一是截至2021年1月中旬,全旗有51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退,共计1095.42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1月中旬,全旗有19个项目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未退,共计176.8万元;三是消防验收审批划转后我旗有8个历史遗留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及备案。
(七)继续完成旗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