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编办2021年度2月份工作总结
一是推进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培训、审核工作。通过对标自治区、通辽市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相关内容,按照市委编办的工作要求,下发机构职能编制“三定”规定参考模板,并与各有关单位会商修订,形成上报“三定”规定送审稿,提请旗委编委会审定,扎实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启动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核工作,全旗各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提交2020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条例》及其细则情况的法人年度报告,提交及审核工作全部通过互联网以“不见面”方式受理,针对还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单位电话催促,争取在6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三是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持续抓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按照《机构编制条例》规定,抓好旗委编委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各项数据。落实好调整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的具体措施;加强实名制管理,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数据时效性,为下一步推进改革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