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次数:213


旗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

2020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旗农牧和科技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农牧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欣同志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研究重大法治问题。二是对于农牧业综合执法案件亲自审核、审签,确保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符合法定程序、处罚有据。三是局党组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局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情况

1、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有效衔接国务院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19]16号)文件要求,完成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审批”和“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两项行政权力取消下放承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参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取消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为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农牧行政审批等业务的网上办理,我局充分利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编制完成并发布了农牧局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通过认真梳理、比对国家级目录,我局依申请类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26项,包括行政许可2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已全部进入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加强市场监管

我局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完善了“两库一清单”工作,其中抽查事项共48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双随机的抽查程序,保证抽查程序的公开公正,确保抽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我局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跨部门“双随机”抽查2次,同时本部门内部抽查工作也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制度建设

我局健全完善行政审查机制,全系统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做出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报旗政府进行统一备案审查。

2、严格落实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要求

2020年,对农牧局牵头拟定以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多轮清理,并提出废止、修改及保留等意见建议。经审查,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按要求报旗政府备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做出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到“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和“通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2、实施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作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预防矛盾冲突的重要举措。

3、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按照《奈曼旗农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奈曼旗农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使合法性审查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研究讨论。

全年累计受理办结行政许可3570件,其中:农药生产经营许可11件、兽药经营许可25件、生鲜乳准运证明2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2件、动物诊疗许可证1件、乡村兽医登记2件、种畜禽经营许可证13件、拖拉机驾驶证1876件、拖拉机行驶证1618件,开展生猪、牛、羊活畜检验检疫和屠宰检验检疫各4万余头(只、口)。

全年累计受理办结各类违法案件54起,其中:种子违法案件6起、农药违法案件3起、肥料违法案件11起、兽药违法案件12起、农畜产品(鸡蛋)违法案件5起、农机违法案件7起、饲料违法案件9起、动物产品违法案件1起。

(五)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履行职责,准确把握节点,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抓好职能调整、队伍整合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19〕55号)和奈曼旗司法局要求,我局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确认,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2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1个。

认真抓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2020年,全系统有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8人,其中新报名办理行政执法证人员5人,人员信息全部录入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实现全系统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

(六)有序推进各类法律学习宣传工作

1、组织开展全系统公职人员网络学法

按照旗委组织部、旗司法局要求,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全系统公职人员网络学法和考试工作。

2、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020年,在全系统开展了“七五”普法学习。印发了农牧系统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各股室、二级单位积极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50台次,农技人员、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存在不足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构改革后,相关工作机制体制仍需进一步理顺和衔接。二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尚需加强,法治能力亟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刻领会依法治国重要意义,强化领导干部常用法律法规学习,加强部门执法人员专业法律培训,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扎实履行行政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要求,努力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加快推动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查、公布和备案,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阳光运行。

四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改进普法宣传方式,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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