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17 浏览次数:105

2021奈曼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通辽市、奈曼旗五届纪委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强化担当作为意识,忠诚履行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效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巩固局内党员干部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一、强化责任落实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专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三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上报年度计划、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3、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二、突出教育预防

5、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以及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6、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始终把警示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同时对案例进行分析,以案说法、防微杜渐。

7、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完善三务公开,定期进行公开补录;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注重日常监督

8.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重点防范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让党员、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三级反腐败工作要求及实施细则。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要坚持不懈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斗争,密切关注作风领域新动向,做到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各股室、中心要结合实际,立足于管理功能和工作职能,在具体工作上,梳理机关作风建设问题,及时整改。

10.配合派驻纪检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监督执纪平台各项任务。

附件:奈曼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021年3月17日

奈曼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长:吕占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尤桂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

王金侠  调查队队长

 员:李图门乌力吉  办公室主任

张启良  农牧业股股长

陈国龙  工业股股长

贺雪秋  服务业股股长

    普查中心主任

韩金妞   法规股股长

王敬娟   党建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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