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好人”推荐表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次数: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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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好人”推荐表

推荐类别:

姓名

 

于艳波

单位及职务

常胜村个体经营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

年月

1985、9

政治面貌

党员

参加工作时间

2004

文化程度

高中

曾获主要奖励

主要事迹(约500字,1200字材料附后)

于艳波在从事个体经营的十多年里,他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质量为标,以礼待人,不以坑害消费者获得利益。从事个体经营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本着诚信的原则和严谨的态度做人做事。

  在经营之初,始终坚持诚信为本,顾客就是亲人,信誉就是生命。他带头与工商所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了严格的商品检验及销售台帐制度,对所有商品的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包括索证索票,了解供应商企业资质及信誉情况等,自己亲自验货、收货,每货必查,每查必清,决不允许一件问题商品进入店中。

  同时将所有商品的信息,如商品的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汇录入进销售台帐,使每件商品都有据可查,从根本上避免了过期劣质商品的流入。所有商品明码标价、薄利多销,让利于消费者,受益于消费者。

  他在经营中做到了“讲诚信、讲道德、懂礼貌”,始终注意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时刻树立“德为先、诚为本、一点一滴铸就诚信”的服务理念。以诚信、求实、创新、进取的经营方式,真诚对待每一位顾客,保证消费者放心购物。

  时刻把信誉和顾客的满意作为商店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他始终坚持从细微之处入手,着重体现一个“诚”字,在经营过程中讲究诚实守信,体现货真价实。在受理顾客投诉问题上,对顾客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给予解决,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始终信奉“文明经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

  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就曾发生过多起顾客将手机、钱物等贵重物品遗失,被他拾到后归还给失主的好人好事,受到顾客的表扬,体现了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他在经营过程中,注重提高自己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规范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加大自己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尽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另外,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参加了工商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对自己职业道德素质的不断打造,“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已成为他超市的经营理念,“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则是他的服务宗旨。

他以质量求生存,价廉创优势,以诚实待客,热心服务,按时纳税,遵纪守法的做法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被当地群众誉为信得过的个体户。

 

 

所在党(工)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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