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合 村妇联第二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 双合 村妇女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兼职副主席由第二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2.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3. 双合 村妇女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兼职副主席候选人经充分酝酿产生,经本级执委会研究通过并报同级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提交选举。
4. 双合 村妇女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兼职副主席实行等额选举,主席提名1人、应选1人,兼职副主席提名1人、应选1人。
5.执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选票最后空格内将另选他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6.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执委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余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另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执委半数者,方得当选。
7.大会选举报告得票情况和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照主席、兼职副主席职务顺序排序;报告另选人得票情况,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果得票相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必须从不是候选人中产生。
8.投票结束后,当场封箱清点票数,并由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主持人,由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是否有效,再进行计票。
9.计票完毕,监票人、计票人确认有效并签名后,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根据计票结果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10.填写选票时,一律用签字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11.本选举办法经提交 双合 村妇联第二届执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或执行中遇特殊情况,经本次会议研究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