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商务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草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113

字〔20219

 

奈曼旗商务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

改革方案(草案)的请示

旗委编委:

按照《中共奈曼旗委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旗委编办《关于报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草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奈机编办字〔2021〕2号)要求,结合旗商务局实际,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事业单位现状

奈曼旗商务局现所属事业单位2。其中股级2个,核定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6人,空编3名。

(一)奈曼旗电子商务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编4人,空编0名;

(二)奈曼旗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大队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编2人,空编3名。

二、优化重组事业机构

整合奈曼旗电子商务中心、奈曼旗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三、保留事业机构

无。

改革后,事业机构共设置1个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附件: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奈曼旗商务局

   2021年1月18日

 


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中共奈曼旗委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整合奈曼旗电子商务中心、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奈曼旗商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主要职责

1)举办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及交流讲座,普及传播电子商务应用知识,辅助开展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2)负责奈曼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的采集、报送,负责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3)负责为全旗电商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网点的线上销售提供指导和服务;

4)协助组建电商行业组织,成立我旗电子商务协会,帮助协会制定章程,为县域电商经营主体提供服务;

5)联动电商经营主体、电商行业协会等,为制定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提供服务;

6)为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实现村级配送体系提供服务。

7)完成旗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内设机构

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不设独立党组织,党员由奈曼旗商务局机关党组织统一管理,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所在奈曼旗商务局党组织进行汇报,奈曼旗商务局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决策,事业单位党员带头落实执行,确保党组织各项决策、落实落地。

第六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奈曼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奈曼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日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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