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商字〔2021〕9号
奈曼旗商务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
改革方案(草案)的请示
旗委编委:
按照《中共奈曼旗委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旗委编办《关于报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草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奈机编办字〔2021〕2号)要求,结合旗商务局实际,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事业单位现状
奈曼旗商务局现所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股级2个,核定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6人,空编3名。
(一)奈曼旗电子商务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编4人,空编0名;
(二)奈曼旗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大队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编2人,空编3名。
二、优化重组事业机构
整合奈曼旗电子商务中心、奈曼旗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三、保留事业机构
无。
改革后,事业机构共设置1个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附件: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奈曼旗商务局
2021年1月18日
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中共奈曼旗委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整合奈曼旗电子商务中心、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奈曼旗商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主要职责
(1)举办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及交流讲座,普及传播电子商务应用知识,辅助开展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2)负责奈曼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的采集、报送,负责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3)负责为全旗电商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网点的线上销售提供指导和服务;
(4)协助组建电商行业组织,成立我旗电子商务协会,帮助协会制定章程,为县域电商经营主体提供服务;
(5)联动电商经营主体、电商行业协会等,为制定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提供服务;
(6)为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实现村级配送体系提供服务。
(7)完成旗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内设机构
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不设独立党组织,党员由奈曼旗商务局机关党组织统一管理,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所在奈曼旗商务局党组织进行汇报,奈曼旗商务局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决策,事业单位党员带头落实执行,确保党组织各项决策、落实落地。
第六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奈曼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奈曼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奈曼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期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