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旗委、旗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结合局党组成员分工,对我局党组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党组书记、局长李栋江同志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一)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责任制检查考核。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继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三)完善并长期坚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化友同志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单位)
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下列工作职责内的廉政建设负责:
(一)着力抓好局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组织生活会、一岗双责等制度,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二)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加强对办公室、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制定科学安置计划,确保阳光安置、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规范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绩效。
(六)规范接收军队移交地方军休干部,保障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伟军同志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单位)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下列工作职责内的廉政建设负责:
(一)严格落实信访问题、荣誉激励、权益维护、帮扶援助的政策规定和程序,切实做好维稳安保工作。
(二)完善优抚审批上报制度,规范双拥经费、优待抚恤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三)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修缮,规范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等重大事项的招标、采购等程序,确保规范安全。
(四)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中共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