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针对农村低保二季度新申请户进行审核,共审核档案55户97人。核对中心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信息比对,发现疑点数据129条,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对新旧低保档案进行扫描存档。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完成一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救助资金48.4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61人。完成一季度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发放工作,为44名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16.29万元,护理补贴4.03万元;为1997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392.325万元,护理补贴77.08万元。进一步加强民政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精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完成对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年终走访慰问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安心过年。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台账和系统维护更新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上报“复苗工程”工作总结及报送工作台账,提交相关工作方案。配合妇联、关工委开展《把爱带回家2021寒假儿童关爱“四送”活动》,共救助儿童50人,发放救助资金共计5万元。针对国内疫情高发态势,为保障困难群众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多次督促指导检查各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统计上报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监测月报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
2、社会事务工作。如期完成2021年一季度应享未享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核查工作。加大对全旗各殡葬服务机构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配合市局推进全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检查,确保春节期间无违规经营销售行为。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为人民群众详细讲解殡葬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期间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本月结婚登记183对,离婚登记申请85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21对,补办婚姻登记63对。为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水平,针对现有的行政区划平台进行优化,增加地名管理功能,将区划和地名系统进行合并,系统对接需录入地名3383条,目前已全部完成录入工作;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图编制规范要求,开展奈曼旗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全旗3个苏木乡镇的图形修改工作。
(三)社会治理工作。按照《奈曼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和全旗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全旗15个苏木乡镇街道373个嘎查村全部完成了第十一届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率94.3%。选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485名,其中主任355名,副主任107名,委员1023名,书记主任一肩挑373人,占比100%。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稳妥推进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对全旗171家社会组织进行梳理,对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列入异常活动名录。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盟市及以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认领工作的通知》要求,共认领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15项。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坚持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学习积分名列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茅。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本月发布廉政课程3期,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召开奈曼旗民政局202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暨2021年度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动员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团结拼搏,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通辽市“两会”精神,每天在机关微信群发送“两会”动态,倡导民政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提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开展“党史百年·天天读”活动,结合丰富翔实的历史文献和历史图片,生动、真实再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对于全体党员普及党史知识,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同时查验“健康码”等应用程序,并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人员配置,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上报工作。根据旗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民政干部职工出差及家属返回人员报备工作,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3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预计所有档案扫描成电子版。对人户分离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享户进行入户核实回访工作。继续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时对系统维护更新;持续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特困、临时救助业务事权下放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继续推进八仙筒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和青龙山镇敬老院主体楼房项目建设。配合自治区第三方开展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活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开展对2021年二季度新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调查工作。发放2021年二季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民、精简退职、高龄等补贴资金。针对清明节集中祭扫问题,以人文殡葬、绿色生态殡葬为宣传重点,继续开展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宣传,制定工作方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做好区划和地名系统的对接工作,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标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大沁他拉镇主城区街道设立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继续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督促各苏木乡镇三月底前完成村民代表及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做好换届档案归档和建章立制等工作。根据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推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
(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为民爱民实践,自觉增强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履行好兜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任务,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微信廉政小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学习,开展积分排名比赛,督促全体党员“比学赶超”,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塑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党史百年·天天读”活动,教育引导全体职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加深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爱党爱国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