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尧勒甸子村支部书记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选举办法仅适用于选举产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沁他拉镇尧勒甸子村支部书记。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沁他拉镇尧勒甸子村支部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团支部书记必须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中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五、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的提名由团支部委员召开第一次支委会,根据多数委员意见,提名书记候选人,报同级党组织和镇团委同意。
六、团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设监票人,由不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或团员担任,经全体团员表决通过。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
八、选举人对书记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书记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九、书记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十、选举结束,应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本次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