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7月下旬至9月中旬,十二届旗委第十一轮巡察共派出七个巡察组对旗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5个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71个嘎查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旗教科体局、林草局、扶贫办3个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
10月30日至11月3日,旗委各巡察组按照“双反馈”制度要求,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地区部门单位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旗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巡察组组长参加反馈会议,分别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旗委书记张华同志在听取第十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抓好整改落实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表态发言。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下沉了解,以及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工作。本轮巡察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要求,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整改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促提升。
会议强调,旗委巡察办将会同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督导被巡察党组织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有力举措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准把握政策,推进问题解决。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足用好巡察成果。
巡察期间,巡察组收到信访事项及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