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奈曼旗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工作
截至7月31日,十二届旗委全面完成第十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
按照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8日至6月17日,十二届旗委第十轮巡察共派出八个巡察组分别对8个苏木乡镇场及嘎查村(分场)开展常规巡察;对全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人防领域开展巡察“回头看”。本轮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累计发现问题538个,立行立改问题45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取得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预期效果。
7月28日—31日,旗委各巡察组按照“双反馈”制度要求,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向被巡察地区部门单位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旗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巡察组组长参加反馈会议,分别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旗委书记张华同志在听取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抓好整改落实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要层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真正凝聚起巡察整改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力有效。
会议强调,旗委巡察办将会同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督导被巡察党组织强化担当、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推动政策落地、推进问题解决,转变干部作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巡察反馈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表态发言时均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坚持真抓实改,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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