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真正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运转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流动情况,督促如实报告个人自疫情以来的具体行程、密切接触者、身体状况等情况。对密切接触人员和身体不适的人员要求居家观察、延期返岗 。
二、做好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设置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垃圾桶。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检查报告制度,每日上、下午都测量体温,了解身体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要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尽量不使用空调,打开办公场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
三、倡导非工作必要,一律不串门、不握手、少接触。
四、全面减少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采用工作群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必须举办的会议或活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馆、活动场所的防控措施,参会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 。
五、要对进出单位的车辆及人员做好检查登记,进行“一测二查三询(测体量温、查验身份、询问从哪里来去哪里)”,确保不漏一车一人。同时,要注重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疫情检控,定期喷洒消毒,保障公务出行 。
六、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七、减少纸质材料传递,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
八、在办公区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串岗聊天。
九、每日对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进行消毒。
十、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汇报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十一、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居家或到指定地点进行隔离14天后经核酸检测阴性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
十二、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十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疫情防控、疫病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十四、积极支持和参与联防联控。在各种相关防疫政策范围内支持和参与联防联控,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 。
十五、严格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的态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报告不及时 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