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丽都广场院内临建房问题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4 浏览次数:99

奈商202120

 

关于奈曼旗丽都广场院内临建房问题的调查报告

 

奈曼旗人民政府:

根据2021年1月12日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朱子波同志的批示要求,1月15—25日商务局专门组织人员对丽都广场院内临建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访人诉求的基本情况

经与上访人李常卿沟通了解,其具体诉求情况如下:丽都广场于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14年4月份开始建设丽都广场院内临建房。当时建设过程中找过时任住建局局长李栋江,李栋江当时联系执法大队要求他们拆除,但一段时间之后临建房仍没有拆除,上访人又找到了李栋江,问其原因,李栋江说这件事要找城管大队。上访人又找到了城管大队,他们说需要核实,就这样这件事没有了动静;2017年或是2018年(具体是哪一年记不清了),上访人又找到了时任副旗长郭勇,郭勇把这件事批到了安监局,之后又没有了动静;2020年11月上访人又通过信访途径找到孙宏志副旗长,孙旗长表态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至今没有反馈调查结果;2021年1月12日上访人又找到了朱子波常务副旗长,朱旗长接访后给出处理意见:由商务局牵头,联合应急管理、消防、规划等部门调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上访人所述的情况,商务局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具体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丽都广场临建房基本情况

经核实,目前丽都广场院内临建房共有经营户9户,主要经营盒饭、凉皮、煎饼、烤串、水饺、炸串等小吃,且各经营户于2020年12月份已交纳房租。因缴纳房租全部上交到沈阳总公司,目前公司已放假,所以房租的具体金额无法核实。

(二)丽都广场开发商给出的意见

经与丽都广场开发商沟通,其认为如果拆除临建房屋,企业将受损,同时必然涉及违约赔偿等问题,开发商建议旗政府谨慎决策,智慧施政,使丽都广场临建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三)应急管理局提供的情况             

2020年11月16日,应急管理局关于丽都广场存在违章建筑问题就已经提供了核实报告,报告中显示存在问题为丽都广场内临建房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到期,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2015年9月11日。

(四)规划部门提供的情况

当时规划部门也给出了明确答复,存在问题同样是丽都广场内临建房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到期,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2015年9月11日。规划部门答复说没有处置违章建筑的执法权。

    (五)消防救援大队提供的相关材料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丽都广场提供的《丽都广场临时建设总平面图》,并结合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实地测量结果,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选址意见要求,给出了该建筑满足消防疏散通道要求的意见。

(六)综合执法部门的意见

综合执法局表示,目前没有执法权和执法依据能够处理该建筑。

三、商务局提出的意见建议

经过调查核实,丽都广场临建房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各种因素制约而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建议旗政府在2021年组织开展的大镇城区内违建专项拆除行动中一并推进解决。

 

此报告

 

                               

 

奈曼旗商务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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