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住建局2021年1月份工作总结
及2月份工作计划的函
旗委办:
根据旗委办《关于按月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通知》要求,呈报住建局2021年1月份工作总结及2月份工作计划。
一、1月份工作总结
(一)市政基础工程
1.奈曼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旗政府审批。
2.结束奈曼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第二包段、第三包段评审工作,评审报告已出具。
3.组织进行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4.污水处理厂新区厂1月份接收处理污水40余万吨,本月出水指标稳定达标,受低温冲击及菌类活性影响,部分指标小时值超标,出水总氮日均值偏高,其它指标正常;继续加大污泥脱水力度,保证生化池活性污泥指标稳定,对各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低温污水正常处理;同时对深度处理间设备进行维护巡查,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5.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供水,自来水公司对水源井、10台潜水泵、电机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检修,定期对配套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机泵安全运转。
6.本月供热已进入严冬季节,由于受寒潮影响,本月室外气温较往年偏低,上旬出现了连续低于室外设计平均温度。根据其天气变化的特点,逐步调整锅炉和各换热站的运行参数,要求供热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储备足够的煤炭,提高供热给回水温度,确保设备完好率,努力提高热用户的室内温度。
7.坚持通辽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机制,坚持日巡查、月检查、半年考核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归集及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工程
1.房屋登记业务受理方面共完成国有土地房屋初始登记11宗,登记面积2,080.09平方米;国有土地房屋转移登记146宗,登记面积15,792.00平方米;集体土地房屋转移登记2宗,登记面积113.40平方米;商品房首次登记175宗,登记面积21,934.30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209宗;不动产抵押登记148宗,登记面积30,837.04平方米,抵押网签备案登记175宗;协助法院查封登记25宗;租赁备案登记10宗;信息查询351宗。
2.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方面共完成新建开发项目11项,投资额为3800万元,续建开发项目10项,投资额为4240万元,销售商品房总套数246套(其中住宅228套,商业18套),销售总面积3.5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72万平方米,商业0.82万平方米),销售总金额为14,435.00万元(其中住宅9,997.00万元,商业4,458.00万元)。
3.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方面,发放2020年第四季度住房补贴293户,补贴资金23万元;续签公租房合同3户,收缴租金4360元;整理公租房档案67宗;同时开展对社区、街道工作人员使用公租房系统培训工作,逐步实现线上申请实物配租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现已通过社区、街道两级申请两级初审、复审,将22户低保家庭实物配租公租房档案录入系统内。
4.11月份对泰和新城等7家企业售楼处下达公示不全整改通知书,1月份对该7家企业售楼处进行复查,涉及的7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棚户区改造工程
1.对土城子路蒙油新能源项目征收完毕,并已实施拆除工作。
2.完成嘉和国际一期A区二次挂牌前期工作。
(四)危房改造工程
1.对大沁他拉镇沙日塘村2020年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人居环境整治自查验收反馈意见,督促各苏木乡镇场继续完善并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督促各苏木乡镇对农村牧区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摸底排查,有序推进我旗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要求各苏木乡镇对住建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内村镇建设信息进行填报。
(五)工程建设管理
1.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安委办要求,协调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建筑领域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小区幼儿园竣工验收情况等进行汇总上报。
2.按照市住建局、旗安委会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奈曼旗住建系统2020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协调住建系统各单位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整治活动。
3.制定并印发了《奈曼旗住建领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旗内在建、建成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开展专项清查。
4.成立了奈曼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5.协助人社部门处理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恶意欠薪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6.1月共办理审批事项30件,其中: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2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2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材料审核8项;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资料审核1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项;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资料备案2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登记7项,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登记6项。
二、2月份工作计划
(一)市政基础工程
1.进行奈曼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采购公示。
2.推进奈曼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第一标段评审工作。
3.完善奈曼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后期工作,开展2021年实施项目前期工作。
4.继续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出水各项指标达标,同时要应对冬季极寒天气对处理厂的冲击影响;继续保证处理指标的达标则要在继续购买药品的时候采用赊购的方式,尽最大可能保证药剂不断供,及时投加,做到不因缺少药剂,造成指标超标现象;对各处理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证春节期间污水正常处理。
5.积极推进城区老污水厂改造进度,老厂改扩建的初设已经于2020年10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图纸评审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落实项目资金,争取在2021年2月份完成前期全部工作,施工方进场施工,预计在2021年底投入运行,缓解东区污水厂运行压力。
6.围绕着供热运行情况,努力保障用户顺利用热,加强安全生产,保证设备完好率。针对天气变化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保障煤炭储备,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做好定点测温工作,及时处理和答复市民热线,努力提高供热合格率和热用户的满意度,督促企业做到科学调度,安全生产,平稳运行。让广大热用户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7.对各燃气企业进行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8.编制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做好老旧小区前期工作,继续做好物业督查、巡查工作、积极协调物业矛盾纠纷。
(二)房地产开发工程
1.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强化服务窗口建设,精简办事程序,减少提交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做到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业务无缝对接,树立房管工作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2.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2021年房地产市场领域乱象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方式、开发资质审核、规范合同、预售资金、售后交付等方面进行清查,并督促有问题企业整改,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计划对奈曼旗城市建成区既有建筑物清查统计信息工作和对“鑫泽花园”、“名仕庄园”两个新建住宅小区办理预售许可。
3.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向社会宣传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和标准;二是开展巡查暗访,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退出制度。继续开展对社区、街道工作人员使用公租房系统培训工作,使之能达到熟练操作公租房系统,通过公租房线上申请系统,能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为困难群众服务。
4.对整个房地产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形成有效的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群众投诉多的且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加大随机抽查的比例与频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疏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情况,对到期未审和即将到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提醒。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投入使用未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予以验收,到期未验收的采取关闭销售系统、不予年检、记入信用档案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方式予以处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三)棚户区改造工程
1.计划准备迎宾大街西延项目前期工作。
2.计划完成东明街、解放街、王府街东延项目。
3.计划完成站前广场扩建项目。
(四)危房改造工程
1.对各苏木乡镇场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梳理规划。
2.督促各苏木乡镇继续开展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程管理方面
1.继续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
2.开展2020年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督其竣工验收。
3.继续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依规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六)继续完成旗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