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布日嘎嘎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公告 (第2号)

发布日期:2021-01-30 浏览次数:175

苏布日嘎嘎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公告 

(第2号)

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按照要求需要换届,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公告如下:

一、嘎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3、具有较强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本领;

4、讲团结、顾大局,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一般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除具备委员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好双强”标准(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

1、能够统揽全局,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并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本嘎查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2、能够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热心为群众谋利益,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积极带领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建设新农村;

3、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善于抓党建工作,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

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担任嘎查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1)原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及以上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7)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凡有以上情形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此公告

                      

 

  苏布日嘎嘎查(村)党支部委员会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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