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少数餐饮、娱乐行业经营者存在违规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更是与当下全社会倡导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时代新风尚背道而驰。为强化餐饮、娱乐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现向奈曼旗各类餐饮、娱乐行业经营企业郑重发出关于禁止违规设置最低消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按规定做到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最低消费”。严禁设置一定标准的金额作为消费的门槛和附加条件,不得以收取“包厢费”、“服务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不得利用“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两套价目表”,以低价招睐,高价结算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设定不公平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三、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所标价格为向消费者结算的最终含税价格。明码标价应当采取标价签(牌)、价目簿(表)等形式,也可采用智能化终端等电子点菜方式。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价牌、服务项目价格表、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应摆放或标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经营者销售各种菜肴、面点、饮料、烟酒、茶水等食品,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价格;提供服务并收费的,应标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四、不得通过抬高等级、短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不得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模糊标价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本《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0475-4210118行投诉举报和反映。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