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
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20年12月)
2020年,司法系统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扎实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全年落实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党委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书记分别负责的工作合力。全年召开党建专题会议5次,党建业务同部署会议3次,党委书记深入基层支部指导党建工作8次。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特色,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筑牢理论思想根基。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9次,所辖党支部集中学习30次,微信平台内常规性转发200余条学习链接。二是统一印制了干部学习笔记,订阅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民法典解读》《社区矫正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十九届五中全会要点解读》等各类学习资料,为全体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供了基础教材。三是按季度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情况,适当地对积分靠前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督促全体党员养成日常学习习惯,在全系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组织4次专题读书会,认真学习领会了党的民族政策理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参加了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为全旗各单位免费发放蒙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000本;组织了4次“双语提升小课堂”,引导机关全体干部学习蒙语,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了反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史的红色传奇电影《红色之子-单刀赴会》,一系列活动强化了全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加强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是系统党委开展了“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百日攻坚”行动,所辖10个党支部积极响应,认真查摆所在支部的党建工作短板,列出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并进行了整改消号,为打造最强党支部打好基础。二是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评选出了3个最强党支部,以最强党支部为示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委班子召开3次专题会议讨论制定党建文化墙事宜,设计了突出“司法行政业务”特色的党建文化墙,展现了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主动对接大沁他拉街道党工委,为五福堂社区两条泥泞巷路修建了砖路,为奈曼庄园小区制作了5块文明城宣传展板;入冬首场大雪后立即开展除雪破冰行动,圆满完成包联街巷除雪破冰任务,受到旗政府通报表扬。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本单位干部参加旗内外各类学习培训11次,参训人员达180余人次;及时处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平台上转出、转入党员工作,随时更新基础信息,如期完成了本年度党员统计工作;本着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原则,今年发展5名党员均为律师;设专人按期收缴党费,规范收、缴党费明细,做到党费专款专用;“七一”期间为包联村贫困党员送去3000元慰问金。五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体党员共计捐款11700元,机关干部在华庭福地小区轮班值守,恒俊律师党员志愿前往万豪小区开展疫情普查工作,大家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党员的初心。
(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承担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担任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专题学习了奈曼旗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将形成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上报至旗委宣传部。二是持续加强外宣力度。全年共编报信息161条,编制司法行政《简报》24期,共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4篇次(法治号2篇次,搜狐号2篇次),自治区级媒体采用3篇次(内蒙古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市级媒体采用115篇次(通辽日报1篇,市司法局15篇次,法治通辽42篇次),旗级媒体采用74篇次。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沁他拉司法所、八仙筒司法所、苇莲苏司法所、白音他拉司法所分别联合恒俊、巨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新时代文明志愿队,开展了系列“法律进乡村”“送法进军营”“复苗工程”普法讲座,现场为群众、师生、军人答疑解惑,提升了基层社会依法维权意识;组织篮球队参加政法系统第二届“忠诚杯”篮球赛,获得了精神文明奖和个人“最佳后卫”奖荣誉。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廉政警示教育会议2次,与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按月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排查机关干部廉政风险点,完善整改措施,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按照旗纪委要求,将2013年以来党务、政务、财务等工作如实公开到政府网站;如实填报全体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及时上交至旗纪委。二是开展了“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各部门聚焦“八个严查”、针对四个方面,逐条对照检查,切实找准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三是做好巡察整改收尾工作。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逐一逐项完成了整改任务;召开了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将全部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社会进行了双公开。
(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我旗被评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二是“七五普法”验收成绩显著,“遵纪守法示范户”评选工作全力推进,全年普法讲座8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多份。三是发扬“枫桥经验”奈曼版,共计排查各类矛盾894件,调处成功率99.44%,调处成功交通损害赔偿案件43起,实施刑事法律援助6例。四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心理情感培育,疫情期间32名社区矫正对象捐款捐物,24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志愿值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五是截止11月末全旗5家律师所共代理各类案件644件;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截止11月末出具公证575件;刑事诉讼律师代理实现全覆盖,全旗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截止11月末,全旗共办理援助案件96件。
二、存在问题
(一)党员教育力度有待加强。虽然今年的教育培训力度很大,但离全覆盖的要求仍有差距,个别党组织还存在“三会一课”开展不及时现象,主要原因是对管党治党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导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欠缺。
(二)督促落实党建责任不够持续。虽然明确了班子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但仍存在“点到为止”现象,没有对存在问题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抓的不紧,对党组织建设效能造成了影响。
(三)党建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党建业务知识不够专业,没有熟练掌握党建工作程序,导致党建创新思维不强,思路不够开阔,致使党建工作亮点不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最新理论上下功夫。贯彻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用党的理论武装思想头脑,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修养,在真学深悟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在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全面责任、第一责任的理念。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主体,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能力,不断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三是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上下功夫。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每个党支部都种好“责任田”,把党的“末梢神经”建设好, 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