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智慧定位系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天手机签到三次,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点验,对有违反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及时训诫严重的给予警告。
二、把疫情防控贯穿监管全程。一律停止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针对特殊原因已经办理请假手续,要求其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居住地,并要求他们在居住地主动配合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工作,及时报备、检测核酸、居家隔离。
三、暂停集中教育和社区公益劳动等活动。利用矫正微信群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和相关法律知识。各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将公益劳动下沉到各嘎查村和社区,自觉与矫正小组联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要求其遵规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做好疫情防控。
四、利用定位平台,手机上传思想汇报。各司法所通过微信群、电话,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疫情排查,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五、加强重点对象的管理,密切关注其动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有异常动态,第一时间掌控,对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协调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