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以及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旗按照项目要求,经苏木乡镇推荐、实地考察、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拟推荐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扶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和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通辽市农牧局批复。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
二、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扶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时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同时要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佐证材料。
三、异议处理
对有异议的家庭农牧场和合作社,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475-4226717
附:拟推荐申报2020年扶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表、
拟推荐申报2020年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表附件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