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19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彻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决定将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作,立足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现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6月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彻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决定将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作,立足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面梳理各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底数,彻底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不断优化人社领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清权、减权、晒权、制权一体推进,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19年,全面完成各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初步实现县以上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培树一批全国人社领域先进服务典型,不断提升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作风,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0年,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级审批和公共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80%以上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常怀为民情怀,坚持服务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党中央关于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落细。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存在的个别政策门槛高、办事流程不够简化、基层平台建设尚有短板、信息化应用不广泛、服务能力和服务作风有待加强等问题,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摸底排查,进行深度整改。

(三)深化标本兼治。坚持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部署、同检查,彻底解决“两张皮”问题。对所有人社经办业务进行体检,找问题、补短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拿出更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硬招实招,着力构建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向而行,形成合力。部党组和部属各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力度;持续深化“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风建设倒逼工作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驻部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将监督寓于行风建设的全过程。

三、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机构

成立人社部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张纪南同志担任组长,耿文清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窗口建设专项组、标准化信息化专项组和监督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和宣传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审议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化工作的总体部署、重点举措,统筹研究行风建设等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部属各单位、各地人社部门扎实开展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化以及行风建设工作。

2.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工作督导,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深入研究行风建设中涉及顶层设计方面的问题及原因,组织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开展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打造人社服务品牌为目的的社会宣传。

办公室设在办公厅,政研司、法规司、机关纪委、宣传中心、人事报刊社、劳动保障报社及相关司局参加。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厅主任担任,成员由部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厅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参加,并抽调人员充实力量。

3.窗口建设专项组职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通报。加大对一线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评比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窗口建设专项组设在人事司,机关党委参加。

4.标准化信息化专项组职责: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人社领域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民化水平。标准化信息化专项组设在规划财务司,信息中心及相关单位参加。

5.监督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的第一职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抽查进行再抽查,对监督进行再监督。充分利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发挥监督效能。制定完善监督计划,建立健全谈话制度,定期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部本级窗口单位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对作风建设要求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司局级干部进行督导问责。加强对行风建设信访举报的调查和督办力度,积极推动各地人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行风建设监督责任。监督组设在驻部纪检组。

各小组开展相关具体工作,按照部领导原有分工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不断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对发生行风问题的窗口单位及有关人员,在当年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窗口建设专项组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二)清理完善有关政策制度。部属各单位和各地人社部门要启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全面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查找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症结,对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便民高效原则的要及时清理。清理过程中需要修改法律法规的,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修改。制定修订政策制度要一并考虑行风建设的问题,加大对人社系统制定政策制度和具体经办过程中涉及行风建设问题的督导力度。(办公室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三)召开专项会议。今年6月召开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将“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在全系统推开。年中务虚会和年底工作会要对行风问题进行再次强调和专项布置,各地上报的会议材料中,行风建设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2019年开始,每年都要部署行风建设有关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全国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地明察暗访,及时向各地印发情况通报;对部分问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避免引发舆论炒作。每年集中安排明察暗访次数不少于2次。部党组成员及有关司局在调研时,要将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窗口建设专项组牵头负责,监督组配合,部属有关单位参加)

(五)畅通举报渠道。各地人社部门在12333服务热线的第一层增加受理行风问题投诉举报的选项,或者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各级人社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辟行风问题举报专区,鼓励实名举报。对于部本级收集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流分办,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由驻部纪检组或机关纪委负责查处。(标准化信息化专项组、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办事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要求开具奇葩证明、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办理结果严重偏颇失实等问题,坚决查处突破大众认知和群众心理底线的问题,通过系统信息、门户网站、两报专栏等渠道对负面典型进行实名曝光。(办公室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七)建立约谈制度。对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专人对当地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问题的,责成省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人社部说明情况。(办公室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参加)

(八)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端,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公示;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加强舆情引导。今年下半年,面向人社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人人谈暨建言献策”征文活动。组织先进典型成立宣讲团,到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办公室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九)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数据共享和数据质量,加大数据比对力度,用信息技术落实风险防控,对各类欺诈行为“堵后门、断后路”。规范统一人社服务窗口的范围标准和统计口径,进一步摸清底数。部属各单位和各省级人社部门要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大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建设力度。(标准化信息化专项组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十)加强人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对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依法严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欺诈案件。对于严重欺诈行为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标准化信息化专项组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十一)加强对基层经办窗口的支持力度。人社系统评比表彰活动要适当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加强正向激励。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行风建设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不断加大对系统干部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窗口建设专项组牵头负责,部属有关单位、地方人社部门参加)

(十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驻部纪检组将监督人社部行风建设情况作为2018-2020年度工作重点,每年对部属各单位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至少开展2次专项监督。近期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行风建设专项谈话,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有关要求。开展一把手年度廉政谈话、新任司局级干部廉政谈话、重点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时,将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对反映部本级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严肃查处;对反映人社系统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加大转办督办力度。每年对部本级服务窗口至少进行2次明察暗访,出现严重作风问题的,对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规违纪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驻部纪检组或机关纪委进行查处。主管领域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约谈相关业务司局主要负责人。加强与各地派驻人社部门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组织召开省区市派驻人社厅(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国人社系统派驻纪检干部培训班,都将行风建设监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监督组牵头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要抓紧组织实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及时、坚决、全面整治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想全、想细、想到万一,在具体中深入,在深入中具体。部属各单位中承担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具体经办业务的部门要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作出表率。要重新梳理涉及单位、个人的所有业务办理流程和有关手续,该简化的简化,该取消的取消,该叫停的叫停,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要科学评估业务办理时限,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缩短的尽量缩短,不断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庸政懒政等问题的出现。

二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把“100-1=0”的要求落实到行风建设中,以实的理念、实的要求、实的措施、实的效果全面夯实行风建设,绝不搞“大呼隆”“一阵风”。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惩治力度,对落实要求走偏打折、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

三要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各级人社部门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认真落实经办机构负责人大厅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完善网络、报刊、微信、微博等舆情监控机制,对于出现的舆情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四要及时报告情况。各级人社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类资金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树立人社服务新形象、打造人社服务新品牌。对资金安全和行风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及意见建议,要及时向部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