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经本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各居民小组会议)推选,成立了第十一届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主持本次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艾淑娟
成员:宝聚宝、常 明、于 敏、闫春芳
社区居民对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
大沁他拉街道新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