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审计局党支部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发布日期:2021-01-14 浏览次数:16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对广大党员提出的新要求, 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根据《党章》规定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 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充实党员,通过建立健全学习机制,使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坚持以审计工作为中心,把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真学、真信、真用。

    第四条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统筹安排。围绕审计局发展及党员队伍的实际,把握重点,制定科学系统的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改进学习教育培训方法,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学习教育培训质量考评体系。

第五条  坚持分类、分层次施教,注重学习教育培训质量。对于不同层次的党员,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六条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理论教育。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的发展观、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二)党纪党规教育。包括:“两个条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岗位技能教育。包括:对党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方法的培训。

(四)优良传统教育。包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教育。

(五)警示教育。包括:对一些反面案例、事例等进行警示教育。

)形势任务教育。包括:国际国内形势,审计工作各种政策、目标、任务等内容。

第四章  方式方法

第七条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分层次开展,坚持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专题教育和常规教育相结合、脱产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

第八条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年度有学习计划,月度有学习安排,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有学习笔记,每年至少要有一篇有价值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九条  强化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基础上,做到“四个落实”:一是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二是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三是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四是党员自学,由支部负责下达年度计划学习篇目,推荐一两本书,提出重点思考的问题。党员要有自学笔记,每年有1篇学习心得体会。

第十条  开展党员专题教育活动。抓好:每年“七一”前后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每年党风廉政教育月开展的教育活动;每年召开党员民主评议和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的教育活动;有关形势、目标、责任教育等其它专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和网络、媒体、电教等现代化手段,采取党校集中办班、单位自办班、讲党课、看专题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搞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章  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建立学习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支委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要协调配合好支部学习教育培训,形成支部抓总,支委委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

第六章  检查考评

第十三条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审计局领导定期检查支部的学习计划、活动记录,党员笔记、心得体会。检查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并结合党员在年度民主评议工作中的述学情况,评选出学习典型,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会或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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