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125

奈商20212

 

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压实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加强疫情宣传应急应对处置工作,现将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喜明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陈婧媛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国祥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闫海辉  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志东  市场发展股股长

计静宇  对外贸易股股长

刘云风  电子商务中心主任

张振东  市场秩序股股长

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我旗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科学有序地指导商贸流通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当前全旗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商务领域工作实际,领导小组下设商务领域社会管控组、寄递物流货站企业管控组、汽车零配件企业管控组3个工作组,负责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将全旗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情况对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进行及时调整。

二、商务领域社会管控组

 长:王国祥

 员:张振东、郭志东

 责:负责对接旗疫情防控社会管控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全旗大型超市、商场、果菜批发市场、大镇城区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大型超市、商场、加油站等经营企业,严把进货关,执行有关溯源规定,严格源头追溯管控

三、寄递物流企业管控组

 长:陈婧媛

 员:闫海辉

 责:具体负责全旗寄递物流货站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寄递物流货站企业落实快递包裹及货物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及从业人员健康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汽车零配件企业管控组

下设4个工作小组:

1小组:闫海辉、国继颖(青山路以东、奈曼街以南);第2小组:郭志东、张振东(青山路以东、奈曼街以北)第3小组:刘云风、万  鹏(青山路以西、奈曼街以南)

4小组:计静宇、田纪伟(青山路以西、奈曼街以北)

陈婧媛副局长具体负责第1小组、第2小组;

王国祥副局长具体负责第3小组、第4小组。

 责:对奈曼旗大镇城区内汽车零配件销售企业(包括汽车修理厂、轮胎销售店、汽车零配件销售店、机油销售店、4S店等)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督促指导汽车零配件销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相关要求

(一)各工作组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指导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完成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工作,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有关信息,导致疫情输入、扩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奈曼旗商务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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