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后斑鸠沟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
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镇_
嘎查(村)新一届委员会由
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 会主持,由镇工作组指导。
三、新镇_
嘎查(村)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4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委 员3人。
四、新一届嘎查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后,由镇党委根据推荐、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并批复。
五、选举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差额选举,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委员。
六、选票由镇党委统一制作,并加盖公章。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方可进行选举。
八、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 额为止;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果未超过毕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重。有近亲属(配偶、父母。于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不能同时进党支部班子;如果同时当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1人当选。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果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 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上方的空格栏内划“O”;反对的划“_-”; 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写上所选人姓名,并 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O”不划“O”的视为无 效。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字 迹模糊,无法辨识的部分不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 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一、大会选举时,会场设1个票箱。
十二、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表 决通过后,负责选举的监票、 计票工作。选举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完成。
十三、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四、选举不成功或无法确定当选结果的报镇党委 审批决定。
十五、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新镇嘎查村“两 委”换届实施方案》规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提交大会表决执行。
十六、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参会党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