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后斑鸠沟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自治区关于做好嘎査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奈曼旗、新镇《关于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嘎査(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确定好村委会职数
积极稳妥推行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推动“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根据新镇人民政府提出的职数意见,经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如下:
主任1名、委员2名,其中女性委员至少1名。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一)公布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日前,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
(二) 登记对象
1、参选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嘎查村民年龄的时间以正式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或丢失身份证的,以户籍本上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
(2)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
(3)本嘎查村村民。
2、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员
(1)户籍在本嘎查村并且在本嘎查村居住的嘎查村民;
(2)户籍在本嘎查村,不在本嘎查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
(3)户籍不在本嘎查村,在本嘎查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3、不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员
(1)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者,经医院证明或征得合法监护人签字同意,在其犯病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嘎查村民;
(2)户籍在本嘎查村并且在本嘎查村居住,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
(3)户籍在本嘎查村,登记期间不在本嘎查村居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
(4)户籍在本嘎查村,登记期间不在本嘎查村居住,与本嘎查村无联系,下落不明,找不到本人,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告知的嘎查村民;
(5)已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选举的公民;
(6)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的公民。确认是否停止行使选举权,须以检察院或法院的公函或文件认定;
(7)驻在农村牧区的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包括已经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和退休的人员)。
(三)登记方法
登记时,既可以嘎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嘎查村民到站登记,也可由登记员入户登记。
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名单进行造册。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登记期间,不在本嘎查村居住的,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3名以上成员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到本人,并做好记录。外出嘎查村民须在规定时限内向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表示是否参加本届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不列入参加选举嘎查村民名单。
(四)公布选民名单
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正式选举日20日前,以自然村为单位,在嘎查村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起5日内向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诉。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对村民的申诉,应在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做出解释或纠正。根据确定无异议的选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选民签收。
三、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依法明确嘎查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要优先推选为嘎查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
(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担任嘎查村“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1)原嘎查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及以上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
(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7)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四、预选提名正式候选人
1、 候选人的预选坚持“等额提名、差额确定”的原则。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通过预选产生。应选主任候选人2 名;委员候选人 3 名;妇女委员 1 名,预选日确定为2021年1 月 21 日。
2、预选中心会场设在村部;根据我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难以集中投票的实际情况,设 6个流动票箱,本村选民可到中心会场投票、也可在投票站投票,或者在家等候流动票箱投票。
3、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设立秘密写票处。
4、预选提名时,如果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则确定一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得票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5、选民提名候选人时,在预选票上填写的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6、填写预选选票,被提名人姓名一律以选民榜公布的姓名为准。如果有重名的,必须注明选民编号或其住址,能够明确表达选举意向,否则无效。
7、召集过半数的有选举权的嘎查村民,依照主任、委员的职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
8、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
9、进行资格联审通过后的候选人经征求本人意见后,在选举日5日前,按得票多少排序,发布公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10、候选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辞去候选人资格的,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所缺名额从预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五、正式投票选举
按主任、委员制作不同颜色选票,由选民一次性投票选举。
正式投票选举时,中心会场(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设立同预选时一样。
中心会场(投票站)设立领票处、秘密划票处、代笔处和投票处。能够到中心会场投票的选民必须到中心会场投票,选民领取选票时,应当持参选证和身份证(户口簿),接受委托投票的选民还必须持委托投票证。
对流动票箱要严格管理,设立流动票箱的村民组,选民可以到中心会场投票,也可在家等候在流动票箱中投票;流动票箱原则上由3名(含3名)以上工作人员登门接收投票。
选举时间自2021年 1月 11日 8时 0分至2021年 1月 11日 11 时 30分,超过选举时间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不得再参加投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票选举时间的,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告之选民。
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集中投票,选举大会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
投票选举前,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核实参选人数,提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代写员,并经选举大会通过。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
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因本人不识字或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到中心会场代笔处由专职代笔人员代写;向流动票箱投票的可以由选民指定除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写,代写选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选举时不在本嘎查村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由本人当面向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指明受托人,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填写委托投票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办理委托的“八个不允许”:(一)不允许口头委托;(二)不允许在选举日投票时委托;(三)不允许再次委托;(四)不允许委托非选民;(五)不允许委托不能到中心会场投票的选民;(六)不允许委托候选人;(七)不允许委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八)选举日选民在本嘎查村的不允许办理委托。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投赞成票的,在同意的候选人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也可以投反对票,投反对票的,在不同意的候选人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弃权票的不划任何符号;也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姓名空格内填写姓名,并在姓名对应的空格内划“○”。
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都要集中到中心会场,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当众开箱,公开验票、唱票、计票。选票统计结果记录,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分别签名。
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当众封存选票。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为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为选举有效。
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一张选票,两处出现同一名字的要注明选民编号或其地址,能够表达选举意向,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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