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巡察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学习传达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2月29日,奈曼旗公安局召开贯彻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奈曼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欣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奈曼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主持,奈曼旗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派驻纪检组、局务委员、局机关各部门中队长、指导员以上环节干部及各派出所环节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奈曼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索纪江围绕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22个问题”,就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狠抓整改落实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12月2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奈曼旗公安局通报了提级巡察工作情况,提出了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既肯定了全旗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又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指导意见。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全旗公安机关要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紧紧围绕12.26会议中,市局党委提出的“精致、细致、极致”的工作精神,秉承“实干、实效、实绩”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全局力量,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勇气魄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知难而进,尽责担当,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当作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对标看齐的政治体检、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严管厚爱的有效手段,真查真改、立改立行,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党、取信于民。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守土尽责的履职担当。强化责任落实,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具体行动上。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促进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公安改革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促进公安工作全面发展,以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三是要坚持从严从实,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实施“挂图作战”,按照整改方案,做好“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认真研究、扎实整改,不等不拖。实施“销号管理”,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建立整改质量效果评估机制,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实施定期调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动态推动工作,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会上,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就巡察整改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整改举措、强化工作作风等三方面作补充强调。